时间:2020-02-11 作者: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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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和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2015年以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统筹谋划,从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创新思路、多管齐下,实施“组合拳”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
撤处设局,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建国多次强调,新时期财政工作要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高度,树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理念,从机制、体系上解决财政监督缺位的问题,为财政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为此,云南省财政厅在新的机构调整方案中提出了设立监督检查局的工作思路。经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云南省财政厅撤销原监督检查处,成立监督检查局,下辖四个正处级处室,并调整充实人员。同时赋予了监督检查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监督检查、资金文件审核、外来审计配合、统一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及债务风险观察员委派管理、重点项目派驻财政监督员管理等多项重要职责,并提出了非常明确...
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和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2015年以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统筹谋划,从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创新思路、多管齐下,实施“组合拳”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
撤处设局,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建国多次强调,新时期财政工作要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高度,树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理念,从机制、体系上解决财政监督缺位的问题,为财政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为此,云南省财政厅在新的机构调整方案中提出了设立监督检查局的工作思路。经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云南省财政厅撤销原监督检查处,成立监督检查局,下辖四个正处级处室,并调整充实人员。同时赋予了监督检查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监督检查、资金文件审核、外来审计配合、统一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及债务风险观察员委派管理、重点项目派驻财政监督员管理等多项重要职责,并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工作要求,为全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夯实基础。
“1+7+N”,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省财政厅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云南省财政厅成立了内部控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由厅长担任内部控制委员会主任。在内控委的领导下,加快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1+7+N”内部控制制度,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主要由1个内部控制基本制度、7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N个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三部分构成。2016年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制度体系、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和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厅相关处室制定出台了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等7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成为全国第二家制定出台内控制度的省份,完成了财政部要求“1+7”的“规定动作”。在此基础上,全厅41个处、室、局、办及厅属事业单位完成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制定,各部门对各自的核心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细化,为厅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完成了“N”的“创新动作”。
牵头协调,抓实审计配合
为进一步规范厅内审计配合工作,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加强审计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加强审计配合工作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对审计配合的相关事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研究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配合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通知》,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审计配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审计配合工作动态考评办法(试行)》,对厅各处、室、局审计配合工作情况实施动态考评,并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总分,成为全国第二家出台审计配合考评办法的省份。
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机制
(一)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检查。为促进财政行政监管方式的创新,云南省财政厅于2016年率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延伸、双追究”的检查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一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据2016年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结合近年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的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最终形成抽查对象数据库。将确定的149家非证券业务事务所名录输入财政部“会计监督管理系统”中,运用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功能从数据库中抽取26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对象。二是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局与省注协联合组织开展,随机确定每个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从而避免重复交叉检查,整合监管资源,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及时发布《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将被检查的26家事务所及相关情况及时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双延伸”即采取双向检查,在检查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延伸检查为企业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在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同时,延伸检查部分审计报告对应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双追究”即在追究企业会计责任的同时,追究事务所的审计责任;追究事务所审计责任的同时,追究企业会计责任。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检查更深入,搜集证据更充分,有效地提高了检查成效,降低了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动态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监督方式。由于预决算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进展不平衡,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为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提出了“公开面100%、及时率100%”的双百目标任务。监督检查局改进监督方式,利用信息化监督手段,把财政监督从传统的事后检查前置于预决算公开的事前和事中阶段,研究并实施了财政监督的动态监控新模式。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启动前,云南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开通了省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一级预算部门可通过授权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省财政厅网站发布预决算公开信息,实现部门门户网站和财政门户网站“双公开”。由监督检查局牵头,会同科技、预算、国库等部门,研发《预决算公开动态监督》功能模块,利用科技信息手段,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系统提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实施动态监督。为确保所有部门在法定时限20日内完成预算公开任务,云南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的工作要求时限提前5天(即预算批复后15日内完成),剩余5天用于处理网络不畅通问题或难以预料的特殊事项。为跟踪督促部门及时公开预算,对尚未公开预算的部门按工作时限要求截止日期提前5天开始倒计时预警检查,即从预算批复后的第10天开始倒计时预警检查,增强部门公开预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动态监督实时性的要求,自第一个部门公开预算之日起,云南省财政厅每天从外网门户网站系统采集部门预算公开的最新信息,形成当日动态监督进展情况及倒计时预警情况,并与厅内各部门配合,持续督促跟踪预算公开进展情况。同时,增设“动态监督”栏目,定期将部门预算动态监督情况对外发布。
以上措施有力推动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2月20日,云南省本级应公开的425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面达100%。从预算批复到预算公开,用时最短的仅为1天,用时最长的为14天,所有部门均在工作要求时限15天内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比法定时限20日提前6天,圆满完成2017年省本级预算“公开面100%、及时率100%”的“双百”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云南省财政厅发文要求各州(市)参照省级财政的做法,积极改进预决算公开监督办法,加强对本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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