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刘永恒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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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
2016年,财政监督聚焦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检查行为,精选项目,精准发力,坚持有特色、抓重点、出重拳,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深化会计监督、增强内部监督、落实巡视整改为工作着力点,依法履职,勇于担责,有力促进了财税改革政策措施提质增效,保障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监督工作在新常态、新使命下展现出勇气与担当。
2017年3月7日,北京梅地亚中心,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针对新能源汽车骗补的有关提问,财政部长肖捷的回答掷地有声:“我想首先告诉大家,财政补贴资金不是‘唐僧肉’!对骗补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已经对部分骗补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并依法从严处理和处罚,追回骗补资金和罚款约23亿元!”
这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是2016年财政监督诸多专项检查中的一项。近年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内控办)聚焦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检查行为,精选项目,精准发力,坚持有...
编者按:
2016年,财政监督聚焦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检查行为,精选项目,精准发力,坚持有特色、抓重点、出重拳,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深化会计监督、增强内部监督、落实巡视整改为工作着力点,依法履职,勇于担责,有力促进了财税改革政策措施提质增效,保障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监督工作在新常态、新使命下展现出勇气与担当。
2017年3月7日,北京梅地亚中心,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针对新能源汽车骗补的有关提问,财政部长肖捷的回答掷地有声:“我想首先告诉大家,财政补贴资金不是‘唐僧肉’!对骗补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已经对部分骗补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并依法从严处理和处罚,追回骗补资金和罚款约23亿元!”
这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是2016年财政监督诸多专项检查中的一项。近年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内控办)聚焦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检查行为,精选项目,精准发力,坚持有特色、抓重点、出重拳,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深化会计监督、增强内部监督、落实巡视整改为工作着力点,扎实推进财政监督工作,保障财税改革政策措施提质增效,促进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战略决策实施,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监督检查成果斐然
2016年,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资金管理使用问题频发。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紧密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从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到地方预决算公开,再到今年3月份启动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真正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布置检查项目。
为推进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2016年,监督检查局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检查。组织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闲置。检查结果公布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予以重点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和行业震动。
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为此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益关乎国计民生,百年大计。2016年,监督检查局组织开展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生物质发电项目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组织专员办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9个省区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6个专员办对生物质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违规分配拨付使用资金以及资金滞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社会曝光,令百姓拍手称快。
为促进增收节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检查局重点对16个中央本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各省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缴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涉及中央、省、市、县四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及时发现欠缴、少征缓征、截留挪用非税收入和违规设立过渡户、缴库不及时等问题。
在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中,监督检查局将2015年底组织开展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作了专题报告,并向各省市党委、政府通报检查情况,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国内主流媒体对此进行重点报道,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财政部领导要求,监督检查局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照检查结论和通报逐一甄别,全面整改落实,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在继续检查完整性、规范性的基础上,增加真实性检查,促进《预算法》的有效落实,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助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中,实地检查中职学校329所,涉及中央补助资金13.2亿元;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涉及63个国资经营预算项目、资金15.69亿元……一个个重大检查项目、一个个有力的数字背后,是财政监督上下联动,在有限的队伍和时间条件下最大程度地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守护财政资金,捍卫国家利益。
在地方财政监督工作中,各地围绕当地党政工作重心和民生、社会关注点开展检查,服务一方财政改革和管理,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树立了财政监督权威。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在财务票据整治的基础上开展了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共发现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票据30多万张,涉及资金140多万元,整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票据近25万张,涉及资金6万多元,查处问题17390个,发现问题线索1146个,处理421人,堵住“假发票”背后的“真腐败”,扬正气,刹歪风。河南省财政厅围绕省委省政府承诺的“十大实事”“三农”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项目重拳出击,检查纠正问题,处理处罚违纪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2016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深化会计监督工作,通过建设“双随机”抽查机制、地方监督机制、会计监督信息系统等举措,不断完善威慑会计信息造假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大力推动跨境监管合作,促进“走出去”战略实施。
在专员办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率先实施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取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名单,以点带面推动各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落实双随机;采取统一组织和就地检查相结合,首次尝试组织专员办和地方财政监督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结合事务所检查对关系国家宏观调控、群众切身利益和深化财税改革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大大提升了会计监督透明度。
开展金融企业会计监督。组织各地专员办开展金融风险情况专题调研。密切联系宏观调控政策效果,深入剖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担保圈风险、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等典型问题,提出了加强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改进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等政策建议。
积极发挥地方优势,探索做好地方会计监督的有效机制。结合专员办职能优化,注重发挥地方财政监督机构的优势,大力推动地方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强化日常会计监管。组织开发了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并在全国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全面试运行,在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实现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并通过系统对会计师事务所和重点企业业务报备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和利用。通过对不同类别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不同的日常监管、抽查频率,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
抓好内控考核评价 内控建设全面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实施内部控制恰恰是保障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内控工作不仅是财政改革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财政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性的实践方式。对于财政监督机构来说,增加内控职能,是监督工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使财政监督机构从过去只是对外检查的机构,变成同时是财政系统规范行政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和机构。
财政部内部控制从设计之初就将控制的重点聚焦财政权力运行的核心业务,确定了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机关运转、公共关系、岗位利益冲突和信息化等八个需要重点加强管控的关键业务领域,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的总体要求,制定了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如针对各单位高风险岗位实行AB岗制度,加强司局内和跨司局的干部轮岗交流,并通过强制休假对高风险岗位进行随机的风险评估和验证。又如出台《财政部内部控制风险事件统计考核通报制度》,强化风险事件发生单位和牵头单位的报告责任,建立针对风险事件报告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考核通报机制,明确细化问责程序和标准。再如大力推动内控信息化,一方面督促各业务司局将内控制度和控制措施固化融入业务生产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增强各主要业务流程的自我防控能力;另一方面开发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覆盖财政各业务系统的管理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财政资金运行全流程进行监控,实现风险的自动识别和预警。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借鉴财政部的做法,在资金分配、审核审批等关键业务环节设置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积极研发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不仅要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更要逐步减少可能干扰业务流程管控的人为因素,最大程度做到核心业务流程中关键环节的对内公开,实现内控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切实防范内控风险。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辽宁省财政厅早在2012年就与咨询公司合作,在国库处开展内控建设工作试点。2013年,又在政府采购处开展试点,分别对国库管理业务和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全厅14项主要财政管理业务中,先选择以最核心业务——预算管理为主线开展内控建设工作的思路,并将覆盖全部预算管理的业务划分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债务管理等6大模块。通过制定内控规范和内控规程,将分散的管理制度重新梳理,有机整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仅从预算编制等6个内部控制规范来看,共梳理出38个一级流程、92个二级流程、67个三级流程、244条控制目标、371个主要风险点、459条控制措施,使财政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通过内控建设工作,全面系统梳理业务流程以及查找薄弱环节,边梳理边完善,确保了各项财政业务没有断档、不留空白,起到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堵塞漏洞、流程再造的应有作用。
内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内蒙古在做好自治区本级内控的同时,积极指导盟市、旗县开展内部控制工作。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实地指导督查等多种形式指导各盟市、旗县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对工作基础较好的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具体指导,要求其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同时,要求各地区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内控管理构架。建立完善不同层级的内部控制制度,突出节点控制,体现制衡理念,强化内控结果的运用,防范各种风险。由此,形成了自治区总体设计,先行一步,带动盟市、旗县;盟市突出特色,带动旗县、乡镇,四级联动的财政内控工作格局。自治区财政厅还将内控建设与财政厅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将基本制度和七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融入信息化建设,使内控看得见,有抓手,能落实。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开创财政监督新阶段
“作为预算、执行、监督‘三驾马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监督工作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迎来了发展的重要窗口期。”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王小龙说,“一方面,按照财税体制改革要求,财政监督在内部控制、预算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使得财政监督职能于方式更加丰富;另一方面,在传承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财政监督的保驾护航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反映剖析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相关领域改革和管理落实。”
2016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召集部分财政厅(局)和专员办分别在长春、北京、厦门等地进行座谈,交流经验做法,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谋划和改进工作提供借鉴。同时积极探索发挥专员办和地方财政监督“两个轮子”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走好全国财政监督“一盘棋”,扩大财政执法影响力,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做好《预算法实施条例》草案等法规修订。针对财政监督工作实际,做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订准备工作。制定《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针对财政系统内部不同程度存在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制衡机制缺失,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等问题,制定《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强化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检查工作体系。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财政部对外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部内各司局,对财政部对外执法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进一步理顺了财政部对外执法检查体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牵头起草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抽查程序、对外公布等内容作了具体规范,明确了财政部检查工作的相关职责、执法主体、检查方式方法等,对部内随机抽查工作实现了统一归口管理,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通报后,28个省区市的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大大提升。促进《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出台,将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工作考核体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结束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补助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工信部重新核准了补贴车型目录,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针对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地区和单位开展了全面自查,进一步推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规范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内部监督检查上,监督检查局敢于较真,促进完善内部管理制约,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审计工作,努力破解内部监督任务繁重、人手不足的压力,不断深化内部监督工作,促进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突出重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配合,发挥协同效应,推进管理,促进成果利用,将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内控风险防控管理,推动审计结果充分运用。
为更好地创新发展,监督检查局还邀请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绩效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部控制、中期财政规划、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财政管理方式变化下,财政监督如何适应并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等议题,热烈讨论,建言献策。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财政监督创新不仅是强化财政监督的需要,也是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的需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要将内控建设上升到制度供给的高度,逐步覆盖预算管理涉及的所有相关主体,防控整体财政运行风险;要适应绩效管理的需要,将绩效监督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要创新财政监督内容体系和组织方式,构建“全面覆盖、全部流程、全员参与”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按照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的要求,在财政监督立法、监督问责、专业能力建设、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我们一万多人的监督检查队伍群策群力,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王小龙说,“如何切实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监督检查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基础理论研究;三是加强财政系统监督检查队伍协同作用的发挥。各级财政监督机构一定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责,让财政监督工作有实效,重民生,求创新,共同开创财政监督事业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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