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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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引导科研机构、高校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分配办法,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重视科研机构、高校中长期目标考核;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在知识价值分配中的激励作用,完善科研机构、高校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引导科研机构、高校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分配办法,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重视科研机构、高校中长期目标考核;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在知识价值分配中的激励作用,完善科研机构、高校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
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确定:一要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二要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要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四要做好贫困地区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五要加大财政、投资、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企业和社会组织帮扶等机制,形成推动脱贫奔小康的合力。同时,会议通过教育脱贫攻坚五年规划,确定:一是整合存量财政资金,支持各地改善贫困县义务教育突出“短板”;二是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体系;三是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建设好一所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会议还通过了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加大中央及地方预算内资金对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综合配套政策,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更好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用,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绿色债券等手段,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涵盖节能、环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研究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规范并逐步取消不利于节能减碳的化石能源补贴;完善区域低碳发展协作联动机制。
依法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做出系统性安排。一是依法明确适用范围。纳入限额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尚未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存量政府债务;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或有债务,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二是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按照风险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三是实施分类应急处置。区分不同债务类型,分类提出债务违约处置措施,明确地方政府偿债责任,实现债权人、债务人依法分担债务风险。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风险事件发生后,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严格依法追责,增强地方政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试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
财政部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突出政府预算管理重点,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着重体现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主要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二是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增设反映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事业单位补助、对企业补助、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在现有经济分类的基础上,取消政府预算专用科目,同时增设体现部门预算特点的科目。三是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相衔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公布
财政部印发《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公告》,明确国家农发办应当明确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每年对全国30%以上的省级农发机构开展检查,二至三年为一个检查周期,周期内完成对省级农发机构全面检查,每省按不超过开发县总数10%的比例随机确定延伸抽查的开发县,最低不少于两个。国家农发办随机选派检查执法人员以及辅助检查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随机抽取过程可邀请财政部有关司局现场监督。国家农发办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将检查结果录入财政部监管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应随部门预算编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执行中部门预算资金调剂(包括追加、追减或调整结构)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按部门预算调剂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一并办理,由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审核批复。除部门预算资金调剂情形外,中央单位预算执行中预算支出总金额不变但需要单独调剂政府采购预算的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和金额,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采购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由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加强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内部控制管理。
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明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单个项目治理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5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0亩,以省份为单位加权平均计算,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单个项目治理面积,天然草场建设项目不低于5000亩、人工草场建设项目不低于1000亩,小流域治理和土地沙化治理项目不低于5000亩,单个项目的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由各省结合实际确定。同时,鼓励各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为方向,采取创新投融资模式、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不同形式,引入金融资金、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社会化,推动其建设、管理、运营、管护机制一体化。
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绩效自评坚持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确保评价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各部门要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重点是一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财政部预算司和相关部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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