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也是世界上碳排放总量最多的国家,一次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不仅带来资源枯竭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能源革命”。2014年 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指出,“能源革命”包括能源的供给、消费、科技、体制四个主要内容,并且提出“十三五”时期具体推进的五点要求。推进能源革命不仅会影响我国今后的能源结构与经济发展,更是会影响到以能源供给为主要目标的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及可持续发展,尤其对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地区转型的目标、路径及最终结果势必产生重要影响。财政政策作为市场机制的重要调节工具应发挥相应的作用。
能源革命的主要内容包括抑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消费的整体效率;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煤炭产业效率,充分保障能源需求;鼓励能源科技创新,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改革能源体制与政策,发挥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其中,能源体制革命是推进能源革命及能源技术创新的基本保障与必然要求。资源能源都具有商品属性,因此构建能够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并由能源的市场价格作为影响供求的主要因素,同时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财政调控并加强法治监管。
(一)通过综合利用财政、金融政策,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首先,通过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促进传统能源领域生产结构的调整与进一步升级改造,从而实现生产环节的节能减排目标。其次,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绿色导向、税式支出等手段鼓励节能产品的消费,扩大新能源消费市场,促进消费环节的节能减排。
(二)促进多元化能源供给,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带动民间资本投资。加大对新能源及非化石能源的财政直接投资力度,使可再生能源供给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得到大幅提高,从而代替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使用。尤其是对有条件的资源型城市,更应该通过增大各级政府的财政直接投资,加强新能源的建设。这是我国保证能源安全供给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此外,还应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采用多种投资模式,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从而带动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全面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能源技术研发,促进能源产业升级。能源技术研发是资金投入多、研发风险与实施风险大的项目,因此属于市场失效的范畴,需要财政更多的支持。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通过实施财政资金支援,以及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予以支持。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但却明显存在着关键技术落后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能源基础研发领域资金投入不足,不利于新能源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构建以国家投资为主的能源技术研发平台,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提高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此外,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切实提高我国能源科技的总体水平。
(四)完善能源公共政策,推动能源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能源公共政策是国家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意图的综合体现。能源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出发点是保证国家能源安全。能源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以及较强的公共属性,因此,只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有机结合才能构建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公共政策必须以市场为基础,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能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应该发挥弥补市场失灵的补充性作用,从而实现能源的供给和消费之间的均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因此应进一步推进资源能源领域的市场价格机制改革,并严格限定政府定价范围,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