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山东: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
山东积极探索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2016年在继续指导地方直接承贷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筹运作政策性贷款,积极支持全省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创新政策性贷款方式。在省级统筹运作模式下,通过“省级搭桥、市县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逐年列入预算”的方式,承接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省级将各市县筛选收集的项目统一打包,由已经完成市场化改制、成为市场主体的省财金发展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项目建设任务,并据此向国开行、农发行统一申请贷款。地方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将支付的购买服务费用“逐年列入预算”,保证省级统筹运作项目的还款来源。二是将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融合,指导地方财政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建设资金作为资本金,交由省财金公司按1:4的比例放大规模,统一到政策性银行贷款,也即在项目建设年度,市县只要筹措占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即可按项目总投资购买到相关项目建设服务,在今后为期20年以上的年度内,每年安排预算支付购买服务费用。通过这种方式汇聚全省力量,打通市县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融资瓶颈,保证了重点项...
山东: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
山东积极探索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2016年在继续指导地方直接承贷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筹运作政策性贷款,积极支持全省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创新政策性贷款方式。在省级统筹运作模式下,通过“省级搭桥、市县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逐年列入预算”的方式,承接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省级将各市县筛选收集的项目统一打包,由已经完成市场化改制、成为市场主体的省财金发展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项目建设任务,并据此向国开行、农发行统一申请贷款。地方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将支付的购买服务费用“逐年列入预算”,保证省级统筹运作项目的还款来源。二是将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融合,指导地方财政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建设资金作为资本金,交由省财金公司按1:4的比例放大规模,统一到政策性银行贷款,也即在项目建设年度,市县只要筹措占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即可按项目总投资购买到相关项目建设服务,在今后为期20年以上的年度内,每年安排预算支付购买服务费用。通过这种方式汇聚全省力量,打通市县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融资瓶颈,保证了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需要,让国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惠及基层民生。
(丛培德 孔进 严文达)
河北石家庄: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入园难题
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难题,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把购买主城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服务作为2016年重要民生工程,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7342户中低收入家庭。一是摸清底数,合理划定补助范围。市财政深入走访调研,对民办幼儿园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在摸清民办园底数的基础上决定推行购买主城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服务。购买服务的范围为占主城区民办幼儿园70%的月收费在500—1200元的幼儿园。二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购买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决定从2016年起推行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服务,纳入政府补助范围的民办幼儿园统称普惠园。以2015年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基数,实际收费在1000—1200元(含1200元,不含1000元)的普惠园,政府补助250元;实际收费在750—1000元(含750元和1000元)的普惠园,政府补助300元;实际收费在500—750元(含500元,不含750元)的普惠园,政府补助250元。同时,对在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的资助经费标准,由原来国家制定的900元提高到2000元/生·年。三是加大投入,确保惠民政策落地。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2036万元,启动购买主城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服务试点工作。为调动民办幼儿园参与政策的积极性,民办幼儿园参加分类评定每升一个等级,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补贴;已达到城市一类及以上等级并办园规范运行良好的民办幼儿园,次年给予6万元/年的扶持发展资金。
(王素敏 史颖馨)
江苏沭阳:县乡联动确保乡镇财政健康运行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出台《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实行县乡联动各司其职,确保乡镇财政健康运行。一是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对财政的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决算审查监督。二是县财政局结合领导包片、科室挂所工作开展,按月由挂钩科室到对应乡镇财政所检查账务核算、奖金福利发放、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立即要求整改或上报。各乡镇对财政部门提出的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进行整改和完善。三是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的审计监督,完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乡镇领导干部任中或离任审计时,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县审计局也应立即上报县纪委,县纪委根据具体情况启动追责程序。各乡镇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认真研究、限期执行和整改,并将执行整改情况定期反馈审计机关。
(周文军)
安徽东至:发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安徽省东至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发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一是推进产业转型去产能。以调转促“465”行动计划为抓手,重新修订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设立总额为2亿元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工业转型、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业、现代农业、旅游业等重点产业和新型产业发展。二是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去库存。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2016年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687套,货币化安置537套,占项目数的78.2%。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住房和土地供应结构,改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式,多渠道满足保障对象住房需求,上半年发放购房补贴142户、137.18万元。三是加强直接融资去杠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20年直接融资规模达到30亿元,主板上市1家、新三板10家、四板15家。四是开展企业帮扶降成本。出台加快“调转促”实施企业精准帮扶行动方案,从“传统企业帮转型、战新企业帮成长、优质企业帮上市、低效企业帮提升、困难企业帮脱困、僵尸企业帮盘活、重点项目帮推进、成长企业帮升规”八个方面精准帮扶企业,建立帮扶清单,落实财政等相关部门职责。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加大国地财等部门会商力度,强化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2258户。截至6月底“四大行业”实现增值税额1120万元。五是加大改革创新补短板。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拨付先行补助资金1198.7万元。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度,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200万元,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择优扶持和结转使用。支持脱贫攻坚,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00万元,对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及重点整合财政、农业、国土等涉农项目资金6400万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
(钱钟龄)
福建厦门:主动作为推进PPP管理工作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加快推进PPP管理工作。一是建立联络机制。与发改、建设、厦门市政园林等33家相关单位建立对口联系人制度,构建了顺畅的常态化联络机制。二是主动服务指导。实地调研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摸底,现场就项目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辅导,并建立了月报送制度,及时搜集项目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组织的PPP培训,学习先进的政策理念和操作方法。四是提供技术支撑。着手建立PPP信息数据库,针对正在运作的垃圾焚烧、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等PPP项目,搜集案例、成本分析、社会资本方情况等相关信息,并与先进省市开展信息交流,为项目运作提供技术咨询。五是及时开展中期评价。对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开展中期评价,对其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合理性、主要经验及后续工作方向进行综合评价。
(厦门市财政局)
湖北黄石:扎实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防汛救灾工作。一是强化应急救灾管理。一方面,加强值班值守,制定印发市财政局防汛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单位)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类指令、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另一方面,积极备战备汛,组成防汛抗洪党员突击队和共青团员突击队,临阵待命,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召之能上、上之能战、战之能胜。二是搭建资金“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建立防汛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防汛救灾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防汛救灾需要。加强防汛救灾资金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将防汛救灾经费用于防汛和堤防维护上,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截留、挪用。截至目前,已紧急筹集调拨防汛救灾应急资金近1.34亿元,并迅速分配拨付到各县市区,为防汛救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三是积极开展防汛救灾。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组成防汛救灾工作专班,将工作重心下沉到防汛险段和精准扶贫联系点,协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对江滩公园、凉亭山险段、西塞山石油库险段等长江干堤防汛工作进行定期巡查;深入阳新县大王镇、三溪镇等精准扶贫蹲点乡镇和联系村查看灾情,帮助搭建三溪镇高桥临时安置点,转移受灾群众数十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提前部署灾后重建。积极配合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地受灾情况进行实地统计核查,如实掌握灾情,及时更新灾情数据,并组织灾情上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加强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筹备调度,提前制定灾后重建计划,按照受灾程度大小落实灾后重建资金,力争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李星光)
四川通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四川省通江县财政局通过四个明确、一个严格,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快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一是明确搬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有洪水淹没、地质灾害隐患的“安全隐患区”,严重缺乏耕地、林地、水源或土地贫瘠、光热条件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资源匮乏区”,基础设施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过高、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艰难、群众生产生活成本过大的“设施配套艰难区”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划定的禁止开发的“工程移民区”等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明确安置方式。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中心村(聚居点)安置、产业园区配套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城镇安置等方式;对于鳏、寡、孤、独、“五保”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保障房、幸福院等方式进行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自主搬迁等,允许跨县、乡、村等搬迁安置,由迁出地兑现落实建房补助资金;迁入地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明确建设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房面积(含附属设施)标准:2人户不超过8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4人户不超过110平方米、5人户不超过125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户不超过150平方米,坚决防止造成住房空置等资源浪费现象发生。四是明确补助标准。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补助。分类补助标准为:在中心村(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实现安置的,可人均补助2.5万元;在集镇实现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万元;对有城市生存发展技能并自愿进县城的,可人均补助3.5万元。分散安置中,不新建(购)房的可人均补助1.75万元,新建(购)房的可按进中心村(聚居点)标准补助。五是严格资金管理。坚持“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上下联动、协同监管”原则管理使用资金。县财政局负责管理中央预算内资金,县发改局和县交通局力迅公司负责管理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长期贷款等资金,乡镇负责管理农户信贷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拨付坚持“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分阶段调度”的原则,对统归统建、统规联建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现房安置、投亲靠友(既不新建、也不购置)的,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助到搬迁农户。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搬迁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张明道 张炜 童彬)
重庆专员办:四举措做好营改增试点运行分析
重庆专员办采取四项举措,全力做好营改增试点运行分析,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扎实开展再培训,确保政策到位。重庆专员办积极利用好办内“干部讲坛”和“青年工作小组”两大平台,开展营改增知识再培训,确保办内同志熟悉相关政策。同时,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补丁性”文件和解读进行追踪学习,了解掌握新的政策解读和具体实施意见。二是积极联系地方部门,确保沟通到位。积极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动态获取营改增相关数据资料,如涉及的纳税人户数及分类、营改增减收的测算数据、各行业集中反映出的问题、地方采取的征管服务措施等。同时,与上述各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享信息、共享资源,从而成功构建了覆盖解释宣传、政策执行、税负分析、纳税辅导等全过程的沟通联系工作机制。三是及时开展专项调研,确保分析到位。对部分区县开展财税体制改革和地方财政运行的专项调研,并将营改增试点的跟踪分析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认真解剖不能达到预期减负目标的行业(企业),从企业税负变化、税收征管手段、影响财政收入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分析,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分析到位。四是认真收集有关问题,确保反映到位。通过对重庆市营改增试点首月的运行分析和对部分区县跟进调研掌握的情况看,除金融业外,其余3个行业的总体税负均呈现下降趋势,且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实现了“只减不增”的政策目标。对于部分行业(企业)出现的税负增加的特殊情况,专员办深入调研后将其归纳为政策原因、时间原因、企业管理原因等三大类,并耐心向有关企业宣传解释增值税链条的全部打通需要一定时间,以半年或者更长时间节点来分析税负变化情况更为科学准确。与此同时,对于征管部门和试点企业集中反映的物业公司转售水电气的“高征低扣”、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缺乏后续监管、纳税人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核算脱节、国税部门营改增项目经费缺乏预算来源等问题,均及时向司局进行了反映。
(重庆专员办)
新疆专员办:积极协调开展联动机制
为了落实新疆专员办与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监管工作联动机制,新疆专员办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沟通协调,认真开展联动机制。一是业务处室认真梳理对口业务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交流,完善落实对接机制,指定业务处室负责作为联络人,有效保障联动机制工作的顺利互动。二是业务处室与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定期开展联动交流,将在预算监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执行情况进行交流和沟通,将本处室的工作安排和计划进行明确通报,并且在工作信息上互联互通,增进相互之间理解配合。三是对财政部授权的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事前会审机制。业务处室与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开展申报审核工作时,主动提醒申报资料时限,提前送达申报资料清单,明确双方的审核职责,共同商定切实可行的审核办法,联合开展调研和抽查工作,协商解决预算监管中存在的困难,确保中央预算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中央预算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新疆专员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