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型小微企业数量少、起点低、规模小,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出生易,存活难”、“成型快,发展慢”等问题。科技型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在于技术创新,需要财政政策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矫正市场失灵,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应当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对金融资本和高端人才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打破以往财政、金融、人才分别给予支持政策的现状,形成“财政+金融+人才”的政策合力。
(一)发挥财政资金的组织、引导、放大、增信、风险分担的作用,实施和完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可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先导,辅之以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努力消除技术创新融资难问题。比如,在财政科技投入资金中,设立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融资风险基金,财政部门联合商业银行、创投和风投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建立比例合理(4∶2∶2∶1∶1)的融资风险分摊机制,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科技创新贷款,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银行贷款评审机制,调整金融产品结构,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要做到放开限制,扩大规模,推动债券产品创新,优化债券品种结构。
(二)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成立研发机构,并给予财政补贴和奖励。一方面,鼓励企业依靠自身力量设立研发中心,深耕专有或特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以周边技术创新高地为依托,跨区域联合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逐步实施,河北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依托京津科技创新力量,在京津两地跨区域联合成立研发机构,实行技术研发与生产基地相分离的经营策略。推动省内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协同创新,构建双方创新合作机制,让小微企业创新成果能够与大中企业进行便捷有效的衔接,促进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另外,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各类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市场和研究院所,健全技术服务体系,集中优势科技资源,为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服务。
(三)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的支持力度和教育投资,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高素质人才对于干事业的环境越满意,其工作绩效就越高,流动出省的内在动力就越小。因此,在河北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过程中,首要要营造睿智齐聚的人才聚集环境。比如,在工作、进修、生活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对科技创新人才给予财政补贴或激励措施,鼓励本土科技创新型人才向科技型小微企业聚集,并生根发展;对现行的人才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着力建立一整套有利于发现、培养和吸引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和制度体系,为河北省的科技创新打下夯实的人力基础。
(四)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继续推进和完善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着力点应适度前移,扩大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再优惠,为企业盘活资金。为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对有突出创新成果的、带动产业转型的企业予以更多的税收减免且给予政府奖励。通过政府采购,引导市场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新型科技产品的消费需求,加速其技术扩散。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