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张苏安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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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宁夏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稳步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保障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为切入点统筹整合财政监督资源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形成监督合力。针对财政监督专职力量不足这一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财政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并按照财政监督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复核、统一处理、统一考核的“六统一”工作机制有序运行。为保证所有检查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每年年初制订财政大监督工作计划,经党组会研究后予以下发,明确各处室牵头及配合开展的检查项目,并将检查任务纳入厅机关效能目标考核范围。各牵头处室按照计划任务和时间要求,有序开展检查项目,实现了业务处室与专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参与财政监督的良好局面,突破了以往财政检查力量薄弱、检查覆盖面小的瓶颈制约,为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一步骤,上下联动,加大监督力度。对重大检查项目,充分...
近年来,宁夏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稳步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保障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为切入点统筹整合财政监督资源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形成监督合力。针对财政监督专职力量不足这一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财政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并按照财政监督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复核、统一处理、统一考核的“六统一”工作机制有序运行。为保证所有检查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每年年初制订财政大监督工作计划,经党组会研究后予以下发,明确各处室牵头及配合开展的检查项目,并将检查任务纳入厅机关效能目标考核范围。各牵头处室按照计划任务和时间要求,有序开展检查项目,实现了业务处室与专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参与财政监督的良好局面,突破了以往财政检查力量薄弱、检查覆盖面小的瓶颈制约,为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一步骤,上下联动,加大监督力度。对重大检查项目,充分发挥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作用,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同步开展。每年选取一到两个重点行业,组织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对其执行《会计法》、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情况全面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近年来,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对全区新闻出版、粮食、医药流通、广播影视服务、节能、环保、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有力整顿和规范了经济秩序,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上下联动检查方式,采取自查、抽查,三级同步检查或交叉检查的形式,既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成效,锻炼了各级财政监督干部,又促进了全区财政监督工作均衡发展。
强化协作,内外联动,提升监督层次。注重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对于部分重大项目采取与数个监督部门共同执法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与审计厅联合对全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挪用、虚报农业产业化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涉及资金1397.3万元;为提升监督检查层次,与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联合对全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共涉及学校89所,查出违纪违规资金9911.26万元左右;为扩大资金监管成效,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全区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检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1300万元,检查结果得到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充分肯定。同时,与监察厅联合下发处理意见书,并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三家名义在全区各市县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 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及时跟进民生资金监督。近年来,宁夏全区每年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都要占到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确保这些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自治区财政紧紧围绕民生资金投向,及时跟进监督,民生资金流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到哪里,先后对科技、教育、卫生、就业、强农惠农、节能环保、小城镇建设等领域的30多项民生资金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行为,采取责令改正、追回、通报、移送纪委或检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形式,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处。
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将社会监督与财政监督结合起来,凡是举报事项明确、线索清楚的,举报一件,核查一件,答复一件,既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又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扩大了财政监督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根据群众举报,对某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不一致,年初年末结转数互不衔接,人为随意调整资产和负债,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未上缴土地出让金等,涉及违规资金达9143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并将有关涉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移交银川市检察院进一步核查处理。又如,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某镇3个村虚报套取农房改造专项资金、某镇某村虚报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涉及违规资金共计379.49万元,并将检查结果移送当地政府处理。
以依法行政为根本要求 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法制建设
以制度规范检查行为。为加快财政监督法律建设,2012年正式颁布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宁夏财政监督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依法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为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财政厅还出台了监督检查操作规程、财政监督检查实用手册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操作指南等。为保证检查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订了财政监督“十不准”工作纪律,从方方面面对财政监督检查行为进行了规范。以制度为规范,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了财政监督程序合规,证据充分,处理得当和依法行政。
以制度评价监督结果。为了调动各市县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制定了《宁夏市、县、区财政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并定期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完善,使考核工作日趋科学完善。每年年末,对各市县(区)财政监督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在考核中,各市县现场互相观摩财政监督工作资料,互相学习取经,对促进市县区财政监督工作,整体上台阶起到了有益的促进作用。
以制度引导成果利用。为了解决财政监督成果与财政管理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更好地利用财政监督成果,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良性互动,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检查结果利用办法》,对检查结果的多方式、多角度应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步建立了财政监督成果应用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应用,对于查出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以函件形式通知相关处室在下达资金指标时予以扣回,对于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政策制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以服务财政管理为目标 大力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积极为财政管理出谋划策。站在服务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全局和高度,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把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监督检查实践,对影响全区重大财税政策的重要问题,以及财政管理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从更高层次上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如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了《全区“小金库”问题调研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财政厅所提建议,制订下发了《关于防治“小金库”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在全区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检查中,与监察厅联合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的建议,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肯定,很好地发挥了财政监督为财政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
坚持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积极防范财政内部风险。把内控工作作为促进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扎实推进,成立了内控委,设立了内控办。每个处室及直属单位设立内控管理岗和内控联络员,确保厅内内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出台了《宁夏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订了涉及预算编制、执行,政策制定、机关运转、信息管理系统等8个内部风险控制办法。各处室也制定了各自的内部操作规程,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把内部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来抓,每年对厅机关部分处室或直属单位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重点也由一般性财务检查向内部制度、内控程序、政策执行和资金安全运行监督上转变;监督目标从单纯业务监督向完善制度、促进科学管理方面转化。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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