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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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
启用自贸区联合办税窗口
为进一步推动国地税合作规范全面落实,近日,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正式启用我国自贸试验区中首个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窗口,实现国税、地税事务一口受理、一窗统办。中心商务片区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采取“一窗双人”的工作模式,可同时受理国税独立业务、地税独立业务和国地税联办业务。今后纳税人办理国地税联合业务时,在一个办税窗口就能解决问题,不需要再重新取号排队,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便利纳税人。下一步,天津将继续推动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本刊通讯员)
云南:
以创新方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全面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省县直通、双联互促”活动。即厅机关定点联系部分县乡,通过面对面相互交流、点对点深入剖析,掌握最真实、最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财政改革发展实情;同时,县乡要在省厅的指导下,大胆探索,做出示范,为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省厅将政策信息及时传递到县乡并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县乡将具体...
天津:
启用自贸区联合办税窗口
为进一步推动国地税合作规范全面落实,近日,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正式启用我国自贸试验区中首个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窗口,实现国税、地税事务一口受理、一窗统办。中心商务片区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采取“一窗双人”的工作模式,可同时受理国税独立业务、地税独立业务和国地税联办业务。今后纳税人办理国地税联合业务时,在一个办税窗口就能解决问题,不需要再重新取号排队,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便利纳税人。下一步,天津将继续推动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本刊通讯员)
云南:
以创新方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全面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省县直通、双联互促”活动。即厅机关定点联系部分县乡,通过面对面相互交流、点对点深入剖析,掌握最真实、最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财政改革发展实情;同时,县乡要在省厅的指导下,大胆探索,做出示范,为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省厅将政策信息及时传递到县乡并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县乡将具体落实中的困难问题、经验成效及时反馈省厅,以省厅与县乡之间的政策直通、信息直通、感情直通和双向联系、双向对接、双向交流,实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厅领导负责一个县(市),处室负责一个乡(镇)或企业,并一定几年不变。为确保“省县直通、双联互促”活动高效有序运转,省厅将加快完善制度,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把“省县直通、双联互促”活动实绩纳入年度考评。
(谭文)
青海:
积极营造普惠创业环境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青海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基金,创新突破了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对象范围、担保贷款额度、财政贴息期限和反担保条件,积极营造全省均等普惠的创业环境,有效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由省财政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建立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创建创业型城镇、创业孵化基地、打造省级劳务品牌和举办各类促创活动给予一定支持,并适当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扩大创业贷款规模。《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在对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使用管理、担保程序等作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在担保对象范围、担保贷款额度、财政贴息期限和反担保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在担保对象范围上,由原来的各类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所有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同时,取消了对担保对象户籍及经营模式的限制。在担保贷款额度上,对个人创业的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对合伙创业的按人数累加最高总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最高担保额度提高到400万元。在财政贴息期限上,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三年。在反担保条件上,一方面增加了反担保种类,将宅基地等不动产纳入抵押范围,拓宽了反担保渠道;另一方面明确了免除反担保类型。对能够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经营项目经过担保机构认定,经办金融机构确认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或者在省、市(州)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获得市(州)级以上劳模、创业先进个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创业贷款,可不再向金融机构提供反担保。对不能享受免除反担保的创业者降低了反担保比例。在经办金融机构选择上,打破了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由传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限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周国)
山西晋城: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切实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相关工作。一是明确划分补偿渠道,确保各项政策性补偿资金足额到位。除中央、省、市级财政对药品加成收入补偿、政策性亏损补助、重大建设项目等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县级适当进行补助外,县级财政应科学核定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经常性支出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补助支出,按标准足额安排预算并保证将补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财力,积极改进投入方式,在保证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三是协同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偿资金和财务收支核算的监管、分析,规范医院日常医疗收费和财务支出行为,控制成本支出,降低运行费用,合理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实行财政补助收入与医院收支状况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管理办法,充分调动起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四是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政府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县级公立医院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孔曙晓)
江苏邗江:
助推教育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江苏省邗江区财政局积极助推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是围绕“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的标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校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近三年先后对18所学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二是以人为本,完善功能。在“校校通”的基础上,组建起邗江教育城域网,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实现了“班班通”,信息化终端接入每一个班级和功能室,教育技术更加“智能化”。标准化建设了校园网络,更新改造了语音广播系统,实现了监控系统的全覆盖。建成OA办公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结合“书香校园”建设,开设了“三人行读书坊”专题网站,设立好书推荐、新书导航、读书心得、资源中心等特色栏目,打造一站式读书、学习、分享平台。三是注重培训,强化应用。财政足额安排培训经费,将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纳入全区教师培训体系和培训计划之中。四是加强督导,强化考评。将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将考评成绩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指标,以考核来推动信息化建设水平。
(刘兰军)
安徽天长:
为农业生产撑起“安全保护伞”
今年,安徽省天长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灾害救助和风险保障机制,为农业生产撑起“安全保护伞”。截至9月底,市财政共拨付水稻、小麦、油菜基本种植业保费补贴1280余万元,补贴面积90万亩,惠及农户12.56万户。一是推动高效农业快速发展。将大棚蔬菜、生猪、山羊、苗木、葡萄、草莓等24个农业产业险种纳入保费财政补贴范围,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参保。二是构建保险理赔便捷通道。市财政积极应对夏收、秋收理赔高峰,提前协调、筹集资金,确保第一时间将理赔款直接打给农户,帮助农户灾后重建、恢复生产。
(胡元华)
江西宜黄:
加强保障房资金监管
为切实规范保障房资金经费使用,确保保障房资金安全有效运转,江西省宜黄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保障房资金经费管理。一是拨付程序规范化。严把保障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手续不齐全不拨付,审批不到位不拨付,保证了保障房资金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资金监督常规化。建立日常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保障房资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由财政部门提出预拨申请,经政府批准后及时划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资金使用由县房管局提出申请,资金监管拨付由县财政局与房管局双方监管,同时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单独建账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三是财务管理制度化。对保障房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制定和完善申报审批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定期对账制度等,以制度规范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四是绩效考核科学化。对保障房资金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将财政保障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丁先贵)
山东泰安: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财政资金,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从2016年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三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上述基金转列后,与2015年已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加大统筹力度,适当调整用于相同领域的必要支出。二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2016年预算编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至19%。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三是加强部门资金统筹。将部门(单位)执收收入、专项收入、超收收入及基金收入与经费拨款相统筹,部门(单位)支出优先通过以上收入安排,节省财政拨款,避免资金长期大量沉淀。四是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从2015年起,部门(单位)截至9月30日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市级资金,原则上要全部收回总预算;截至10月31日仍未支出的市级生产性专项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需要继续安排的重新申报列入明年预算;部门(单位)截至12月20日仍未支出的市级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收回的项目资金需要在2016年继续使用的,由部门(单位)重新按程序申报,财政优先安排;对市直部门(单位)结余资金以及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年底一律收回总预算。对整体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2016年项目资金增量。对2015年财政拨款结转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超过10%的部门,酌情压减部门(单位)业务类项目预算总额。
(杨全新)
湖北京山:
农村集体“三资”网上阳光交易
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湖北省京山县财政局充分运用“三资”清理成果,采取规范发包程序、公开发包方案和过程、公示承包对象、合理确定承包标的以及签订规范书面合同等措施,对农村资产资源全部实行网上招投标管理。目前,全县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256件,涉及招投标金额5784.79万元,增值2011.7万元。
(江卫)
四川通江:
分类扶贫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川省通江县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数据为基础,准确掌握全县贫困人口数量、分布、状况等,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分类制定扶贫措施,着力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就业实现脱贫的6.13万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劳务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且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6.78万贫困人口,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1.98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会保障政策性兜底。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1.64万贫困人口,逐步提高其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的0.14万贫困人口,通过灾后重建,推进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
(吴劲松 童彬)
贵州德卧:
饮水安全工程解民忧
今年上半年,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德卧镇争取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7万元,省、州配套资金11.73万元,在德卧镇扁占村黄天坪组、朗行村长田组等6个点实施饮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吃水“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全镇1519名农村群众、学校师生喝上了干净清洁的“小康水”,大大改善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吴古昌)
甘肃金塔:
健全五保孤寡老人供养机制
为了保证农村五保、孤寡老人安度晚年,近几年,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不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对五保、孤寡老人进行分类供养,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截至目前,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25.8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52.28万元,农村五保资金131.7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95.63万元,抚恤安置356.68万元。在保证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到位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在2014年基础上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010元提高到5014元,增长2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全面提高,由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投入420万元,改造农村危房和残疾人危房共400户,下拨各乡镇冬春救助资金242.3万元,妥善解决困难群众5190户、18425人的基本生活;为城乡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8.35万元,为1097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5.44万元。
(王新春 王君 张丽霞)
宁夏盐池:
“两提高一联动”关爱困难家庭
近日,宁夏盐池县财政局通过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注重常态”多元立体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关爱帮扶工作体系,有效提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的幸福指数。一是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自2015年10月起,在国家确定标准的基础上,对城镇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30元、660元,农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50元、830元,使全县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0元、1000元,解决该类人群的后顾之忧,并逐步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二是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标准。自2015年10月起,在国家确定标准的基础上,县财政按1:1配套资金,对一、二、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00元、100元的扶助金,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妥善解决特殊困难家庭现实问题,确保该类人群正常生活。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帮扶机制。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县财政将扶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他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关怀、关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良好氛围,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刘玉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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