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李明哲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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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把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在拓展购买范围、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运营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成效显著。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目前,烟台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已经涵盖了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在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领域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社会保障服务提供方面
率先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为城镇“三无”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年人和“三老”优抚对象购买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广覆盖、多层次的社区居家服务网络已初步建立。一是积极发展虚拟养老院。目前,全市已建成芝罘、牟平、莱山等7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入网老人近3万户。二是扶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将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学校、卫生所等改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已投入1.2亿元建成7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33处,筹建30处。三是倡导发展邻里互助养老点。出台规范邻里养老互助点发展意见,按照“五...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把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在拓展购买范围、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运营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成效显著。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目前,烟台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已经涵盖了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在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领域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社会保障服务提供方面
率先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为城镇“三无”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年人和“三老”优抚对象购买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广覆盖、多层次的社区居家服务网络已初步建立。一是积极发展虚拟养老院。目前,全市已建成芝罘、牟平、莱山等7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入网老人近3万户。二是扶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将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学校、卫生所等改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已投入1.2亿元建成7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33处,筹建30处。三是倡导发展邻里互助养老点。出台规范邻里养老互助点发展意见,按照“五有”(有名称、场所、人员、制度、经费)标准全面推开和规范邻里养老互助点建设,并确定每处每年给予1000元扶持资金。目前全市已建350多处。四是探索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实际情况,探索发展“集体化、大院式、互助式”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加快解决农村老龄化日益严重问题。五是对生活自理困难的部分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每小时14.8元予以补贴,2013年以来中心城区已累计购买服务1.47万小时。
支持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2012年,全市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7亿元,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数和考核情况对其进行补助。
创新开展“订单式”就业培训。探索实行“订单式”培训,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投标、考核中标”的方式,吸引社会各方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培训。2012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048万元,培训农民工35911人。
(二)在文化服务提供方面
支持引进高端文艺演出。对烟台大剧院实行委托经营,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采取“政府补贴、目标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每年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500万元,用于大剧院管理运营及高端文艺演出补助。在大剧院高端文艺演出政府补助上,实行“限定数量、分档补助”,要求大剧院每年引进国内外高端文艺演出不低于50场,并根据不同演出档次分别给予每场17万元、12万元、9万元补助,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方式降低演出价格门槛,有效降低民众文化消费开支。
支持举办公益性文艺活动。对市直三所专业文艺院团下乡进厂矿演出,以及市群众艺术馆、市电影公司广场演出和电影放映给予财政补贴。每年市级公益性文艺活动补贴演出场次超1000场,补贴资金近100万元。
落实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实现文化馆站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所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12年市直用于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达到1114万元。
(三)法律服务提供方面
支持开展法律援助。针对司法服务专业性强的特点,制定出台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自2006年起实施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由司法局组织实施,指派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向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办案补贴资金由财政负担。2012年,财政共拨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72万元。
全力推进政府机关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转型跨越法律服务功能,市相关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据统计,2012年市财政支付法律服务费13万元。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扩围的同时,由于思想认识、制度等方面原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还很有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购买公共服务的类型和机制亟需界定。一方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目录还没出台,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市场比较优势不明显,难以确定是否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大多数公共服务仍然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大范围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后,可能会形成财政既养人又买服务的局面,增加财政负担,造成财政资源和政府人力资源浪费。需要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与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把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既减轻财政负担,又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完善。一方面当前通过政府购买提供的公共服务还主要是基本的、低层次的公共服务,对服务的评价也主要是以数量、时间为标准开展,以质量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另一方面公共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机制还不健全。目前,公共服务主要以政府为主导进行供给,老百姓是否满意、满意程度如何,都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传导机制进行评价和反馈。比如在文化服务领域,每年开展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活动都是以次数为标准进行考核和补贴,对群众满意度的评价机制和沟通渠道还不健全。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较慢,服务面较窄。目前公共服务大部分仍由政府事业单位来承担,社会组织发展相对缓慢,相关市场还不健全,其覆盖范围和功能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无法有效承接政府各项公共服务职能。像居家养老服务,仅有部分县市区开展了相关工作,且大部分处于起步阶段,运作模式尚不完善,市场化运营程度低,效果不明显。同时,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相对短缺,与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四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公共服务购买尚未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同时,公共服务购买与政府采购并不完全相同,需要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政策制度。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面临一些法律政策方面的制约,对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法律地位的界定和对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管都缺乏完整的制度体系。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一)加快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保证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尽快制定公共服务质量控制和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搭建服务提供方与消费方之间的沟通对接平台,为绩效评价提供依据,确保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保证管理者的独立性,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程度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同时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为社会组织参与竞标和退出服务领域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注重花钱建机制,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要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医药卫生、文化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国有事业单位是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应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竞争。对于环卫、绿化、道路养护等市场比较健全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要逐步改制为企业,全面推向市场。对于非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会福利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企业化管理,将成本理念、绩效理念引入日常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核定,引导鼓励其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购买范围。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过程中,要根据公共服务市场化程度,按照先易后难、先增量后存量的原则,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开始,逐步扩大。对环卫保洁、园林绿化、道路维护、机关后勤服务、就业培训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应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对于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以及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资产评估、检验、检疫等技术服务事项,应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对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助残等服务质量难以评估的领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四)创新运用市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应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税收减免、财政补助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的参与,支持民办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同时,结合社会管理创新,鼓励慈善性、志愿性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进行自我管理、互助互爱,并逐步参与社区治安、环卫、困难群体照顾等公共服务。逐步降低社会组织成立条件,简化注册管理程序,通过提供活动场所、部分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其发展,并在购买服务时给予优惠。对一些工作开展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待其运行规范后再通过补助、服务外包等方式向其购买服务。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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