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海钩沉】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左丘明著《左传》卷三十二
【品读】
乐喜(生卒年不详),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人,出身贵族,在宋平公统治时期(前575年~前532年)任司城一职,故人称“司城子罕”。司城,同司空,是六卿之一,掌管水利兴修、工程营建等事务,宋国因避宋武公之名讳而改称司城。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58年(宋平公十八年),宋国有一个人得到一块美玉,把它献给乐喜,乐喜没有接受。献玉人心想可能是因为乐喜认为这并不是件宝贝才拒绝接受的,于是赶紧解释说:“我曾经把这块玉拿给鉴定玉石的玉工看,他说这确实是块稀世美玉,所以才敢来献给您的。”乐喜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美玉为宝。假若你把美玉献给了我,那么我们就都丧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不如我们各自都保有自己的宝贝为好。”献玉人一听这话,立刻跪下,连连叩首说:“小人携带这么贵重的美玉,是...
【史海钩沉】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左丘明著《左传》卷三十二
【品读】
乐喜(生卒年不详),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人,出身贵族,在宋平公统治时期(前575年~前532年)任司城一职,故人称“司城子罕”。司城,同司空,是六卿之一,掌管水利兴修、工程营建等事务,宋国因避宋武公之名讳而改称司城。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58年(宋平公十八年),宋国有一个人得到一块美玉,把它献给乐喜,乐喜没有接受。献玉人心想可能是因为乐喜认为这并不是件宝贝才拒绝接受的,于是赶紧解释说:“我曾经把这块玉拿给鉴定玉石的玉工看,他说这确实是块稀世美玉,所以才敢来献给您的。”乐喜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美玉为宝。假若你把美玉献给了我,那么我们就都丧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不如我们各自都保有自己的宝贝为好。”献玉人一听这话,立刻跪下,连连叩首说:“小人携带这么贵重的美玉,是难以穿越乡里回到家乡的,献给您也是求得免于一死呀。”乐喜了解到献玉人的苦衷,于是便把他安置在自己的住所,并请当地玉工把美玉雕琢后变卖成钱,使献玉人富裕起来,之后再让他返回自己的家乡。
玉的价值不言而喻,早在远古的新石器时代,玉就被我国先民视为珍宝,至春秋时期,由玉做成的各种饰品和器具更是成为贵族祭祀、婚配、丧葬等活动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乐喜自然十分清楚美玉的价值不菲,但他却丝毫没有据为己有的想法,因为在他的心中,美玉有价,“不贪”无价,美玉只是一件常人眼中的宝贝,而“不贪”则是他无比珍视的廉洁准则,是他心中无价的宝贝。乐喜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解决方法,即“不若人有其宝”,让献玉人心悦诚服。当献玉人又以自己携玉不便而再次请求乐喜接受之时,乐喜没有简单地拒绝,而是设身处地为献玉人着想,使其能够有条件放心地享有美玉之宝,同时,他自己的“不贪”之宝也能够得以坚守。乐喜的做法堪称两全其美,其中所蕴含的廉洁智慧令人叹服。
乐喜清正廉洁,仁厚爱人,内外兼修,成为辅助国家治理的一代贤臣。春秋时期的宋国是个小诸侯国,在国力上并不占优势,晋、齐、郑、楚等大国总是对其虎视眈眈,但是在乐喜任职期间却没有一个大国敢轻易发动对宋国的战争。《吕氏春秋》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乐喜有一次在自己的府邸接待楚国的使臣士尹池。士尹池看到乐喜家门口的南面被一堵高大的围墙挡住,西面则有积水不停地流进庭院里,便不解地问乐喜为什么不加以制止?乐喜解释说,南面那户邻居是工匠,三代都从事皮鞋业,如果让他们搬走,一来宋国人买鞋都不知道他们的住所,二来也会断了他们家的生活来源,因此就没让他们搬走。西边那家邻居的院子地势高,而自家院子地势偏低,遇到雨天积水,水往低处流,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乐喜一席话说得士尹池是钦佩之至。后来,楚国国君想攻打宋国,士尹池便劝阻道:“不可攻打宋国呀,宋国君主贤明,又有贤臣乐喜辅佐他,如果攻打宋国,不但不会成功,反而会被天下人耻笑。”楚国国君认为士尹池说得有道理,便放弃了攻打宋国的念头,转而攻打郑国了。孔子听说这个事情后,曾感慨地说:“在朝堂之上修养自己的品行,能够击败千里之外的敌人,大概说的就是司城子罕这样的人吧。”
有关乐喜的更多详细资料虽然早已湮没在历史长河中,但是他珍视廉洁品行胜过稀世美玉的故事却流传至今,“以不贪为宝”、“子罕辞玉”等典故启发着人们去思索什么应该是为政者心中最宝贵的东西。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