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5年以来,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效能提升”和“酵母作用发挥”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投资理念不动摇,从体制、机制入手,不断吐故纳新、改革创新,基金撬动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探寻出了一条“市场盈利”和“政策目标”有效均衡的发展之路,政府与市场资源要素实现了“裂变”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截至2019年底,山东批准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115只,认缴总规模3152亿元,实现基金投资322.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1000多亿元,实现了对山东“十强”产业的全覆盖,政府引导基金“酵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搭建基金市场化运作架构
围绕让基金投资运作更贴近市场规律,更好满足市场化投资机构的需求,山东不再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确定基金投资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宜,由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主决策,引导基金省财政出资部分作为新动能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用于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同时,新动能基金公司专司省级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
自2015年以来,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效能提升”和“酵母作用发挥”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投资理念不动摇,从体制、机制入手,不断吐故纳新、改革创新,基金撬动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探寻出了一条“市场盈利”和“政策目标”有效均衡的发展之路,政府与市场资源要素实现了“裂变”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截至2019年底,山东批准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115只,认缴总规模3152亿元,实现基金投资322.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1000多亿元,实现了对山东“十强”产业的全覆盖,政府引导基金“酵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搭建基金市场化运作架构
围绕让基金投资运作更贴近市场规律,更好满足市场化投资机构的需求,山东不再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确定基金投资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宜,由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主决策,引导基金省财政出资部分作为新动能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用于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同时,新动能基金公司专司省级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等机制,确保实现政策目标,省级相关部门单位不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大大提升了基金投资运作市场化水平,加快了基金组建设立步伐。
大幅度降低基金设立门槛
将“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调整为“引导基金——子基金”两级,压缩基金投资运作层级,针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定制项目基金,通过政府领投、市场跟投、投贷联动,加快基金投资运作效率。同时,调整降低基金设立规模“门槛”,将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创投类基金申请设立规模,分别由不低于50亿元、30亿元、5亿元,降低调整为原则上不低于30亿元、10亿元、2亿元,申请设立基金的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也由不低于2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1000万元,有效吸引了更多投资机构落户山东、开展合作。多维度为基金投资运作“松绑”
在基金募集方面,进一步提升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省级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子基金的出资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5%,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领域内基金及各类创投基金可以达到30%,省、市、县级政府引导基金共同出资比例放宽到50%,大大降低了基金募集难度;在基金投资区域方面,将基金投资山东省内的比例由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或70%,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基金所投省外(含境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往山东省、被省内企业收购或其研发生产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户山东省的,也视为山东省内投资,降低对引导基金投资地域及比例的限制。同时,放宽基金注册地的限制,子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
持续加大基金政策让利力度
基金在工商注册一年内投资的山东省内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基金在工商注册两年内,对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70%(含)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50%(含)、小于70%(含)的,按比例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时,鼓励社会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基金的股权或份额,在参股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购买的,可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设立3年以后,引导基金与社会出资人同股同权,在存续期满后清算退出。努力打造基金投资良好环境
深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省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制度设计、筹集和拨付引导基金,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基贷联动”放到基金投放效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基金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等,不断优化政府服务职责,为基金投资运作“保驾护航”。建立项目筛选推介机制,新动能基金公司负责设立公开、动态的基金投资项目库,省直经济管理部门择优推荐项目,为基金机构提供优质储备项目资源。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定期会商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协调统筹政府资源形成“合力”,及时沟通解决基金投资运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同时,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大胆鼓励创新,提升基金市场化投资效能和水平,打造基金投资良好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