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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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近日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高度重视,以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落实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部署 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实质
一是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在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精神的基础上,迅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对学习贯彻《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注重开展评价应用等作出部署安排,并细化相关处室责任分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办法,力争在解决绩效自评结果不实、部分外部绩效评价方法标准不统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软约束等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二是组织系统深入学习。《管理办法》是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指南和根本依据。在2020年农业农村部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视频会上,分管部领导就学习贯彻《管理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计划财务司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围绕《管理办法》,开展深入学习、广泛研讨,做到领导干部要熟悉、计财干部要掌握、其他干部要了解,形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近日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高度重视,以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落实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部署 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实质
一是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在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精神的基础上,迅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对学习贯彻《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注重开展评价应用等作出部署安排,并细化相关处室责任分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办法,力争在解决绩效自评结果不实、部分外部绩效评价方法标准不统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软约束等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二是组织系统深入学习。《管理办法》是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指南和根本依据。在2020年农业农村部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视频会上,分管部领导就学习贯彻《管理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计划财务司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围绕《管理办法》,开展深入学习、广泛研讨,做到领导干部要熟悉、计财干部要掌握、其他干部要了解,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采取召开视频会议、小型研讨交流、开设学习专栏、成立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院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努力做到学深悟透。
三是开展专题交流培训。在计划财务司每月学习论坛上,绩效负责处室围绕《管理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结合2018年9月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财政部2011年4月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印发的关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制度文件规定,结合近期已征求意见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新要求,研讨交流中央部门绩效评价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梳理明确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和方向。此外,还将在今年举办的农业农村部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全国农业投资管理培训班上,邀请财政部相关专家就贯彻执行《管理办法》进行讲解。
创新探索 夯实绩效评价基础保障
一是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根据《管理办法》精神,综合考虑农业农村部项目管理特点,制定印发《农业农村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除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个环节作出规定外,专门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评价程序、评价范围、保密要求等作出规定,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行为,确保第三方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评价活动。与此同时,研究起草《农业农村部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分门别类制定具体操作制度,形成“一个办法+三个规程”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二是探索构建共性绩效指标。按照关于“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的要求,去年在财政部预算司及预算评审中心指导下,农业农村部历时6个月、分三个阶段,从能够代表农业行业特点的11个部门预算一级项目中甄选确定了资金及业务量大、行业代表性强、标准量化程度高的124个指标。今年在此基础上,计划对三类(第一类涉及行业、领域、单位多,但主体内容、核心要素、管理模式相对统一,较易提取共性绩效指标;第二类涉及行业、领域、单位多,但具体内容差异化大、专业性强,较难提取共性绩效指标;第三类涉及行业、领域、单位少,内容相对单一。)7个部门预算二级项目共性指标开展试点研究,探索构建符合农业农村部行业、领域、项目特点的“N+X”(即项目共性指标+任务个性指标)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遴选组建第三方机构库。绩效评价报告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反映,其数据是否真实、分析是否透彻、结论是否准确、建议是否可行,直接决定着绩效评价结果能否有效应用。为确保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经过部委推荐、深入了解、认真研究,遴选储备了第一批业界规模较大、从业能力较强、人员遵纪守法、执业信誉较好、承担过部委评价任务且工作完成较好的第三方机构,并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选用机制,拟对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任务的第三方,在选择确定下一次第三方评价工作机构时,予以优先考虑;连续两年完成绩效评价任务较差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行为的第三方,自动退出农业农村部第三方机构库。
狠抓落实 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积极作用
一是单位自评规范化。单位自评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环节,影响着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效果和质量。按照全面覆盖、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真实准确、科学合理的原则,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及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要求,持续推动单位自评规范有序开展。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等单位认真组织内设部门科学填报绩效目标指标,对偏离参考值较多的予以修正,绩效目标指标随预算批复后及时进行分解,定期对内设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运行监控,对明显低于序时进度或完成情况明显较低的,实行“红灯”预警提醒,连续两次亮“红灯”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绩效目标指标。
二是部门评价常态化。按照《管理办法》提出的“原则上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要求,2020年在做好财政部批复的2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基础上,拟另外选择4个部门预算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涉及总资金量比2019年增加106%。同时,对所有部门预算项目、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项目资金量、实施期限、管理方式等研究确定年度评价计划,逐年增加重点项目数量,切实做好“自选”动作,确保实现5年全覆盖。
三是结果应用导向化。不折不扣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机制,大力压缩调整低效无效、闲置浪费的财政资金,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在财政部农业农村司的指导支持下,对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信息进村入户政策”,以大刀阔斧、正本清源、革故鼎新的精神积极推进整改,2020年大幅压缩项目预算安排,同比减幅分别达37%和83%。调整腾退出的资金,全部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部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解决前瞻性引领性先进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等方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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