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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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了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和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指出了各级政府在上述领域到底“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与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共同形成了全省“1+4”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政策体系,协同系统推进全省财税体制改革,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本刊通讯员)
江西:释放支持复工复产财政金融红利
江西省财政厅创新提出“财园信贷通”与央行“支小再贷款”两个结合政策,切实增强两项政策实施的整体效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两个结合政策...
江苏:出台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了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和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指出了各级政府在上述领域到底“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与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共同形成了全省“1+4”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政策体系,协同系统推进全省财税体制改革,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本刊通讯员)
江西:释放支持复工复产财政金融红利
江西省财政厅创新提出“财园信贷通”与央行“支小再贷款”两个结合政策,切实增强两项政策实施的整体效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两个结合政策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年6月30日截止。之后各合作银行机构还应按照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要求,根据企业的信用和风险情况自主定价,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收回。贷款利率按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执行。“财园信贷通”合作银行,即全省范围内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等参与“财园信贷通”合作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及时申报支小再贷款额度,享受再贷款优惠利率。为提高贷款时效,省财政厅对“财园信贷通”贷款审批流程作了进一步优化。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智慧财园信贷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开启绿色通道,加快推荐速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主动帮助企业对接具备放款权限的银行。同时,建立激励督导机制,全省通报“财园信贷通”支小再贷款发放情况,对做得好的地方和合作银行给予表扬,并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搭建企业投诉受理通道,建立问题清单,并限时整改。两项政策结合后,将使“支小再贷款”政策福利惠及更大范围的中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普惠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特别加大对商贸、文旅企业的支持力度,并优先支持单户授信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和首贷客户。
(廖乐逵)
山西临汾: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积极采取财政贴息、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措施,重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群众就业,为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全额贴息支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财政保障。二是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在接到山西达洲商贸有限公司特普新药业分公司、临汾市彦畅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融资服务申请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一时间与银行沟通,并积极对接企业了解融资需求,精准服务,立即开展调查,缩短审批时限,迅速完成了核实、立项、审批,共放款796万元,有效解决了公司资金短缺问题,保障了企业医用器械及药品的正常生产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三是简化产品审核程序。疫情期间,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对贫困地区因交通问题形成滞销的产品,只需出具产地证明即可入驻“扶贫832”平台上线“保供给、防滞销”专区,无需再通过原有扶贫系统审核渠道上报审核,畅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四是加快重点工程项目评审工作进度。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边受理边评审,主动压缩评审时限、简化评审程序,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环境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厂外连接道路工程等项目的评审工作。五是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四项社会保险免减共计6亿元,失业保险返还2亿元。六是加大援企稳岗财政补助力度。提供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提高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提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中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政策。
(陈晔)
内蒙古呼和浩特: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积极克服疫情影响,聚焦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做好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一是早谋划、早部署,严密布局资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及2020年重点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四不摘”“三不减”“一不降”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整合方案及检查方案,对扶贫资金的筹集保障、支出方向及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安排。二是强保障、多撬动,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资金需求。2020年,安排市本级扶贫项目预算资金3.3亿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匹配。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积极推进与城乡建设公司等投资机构的交流沟通,探索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及政府其他投资路径,通过金融扶贫贷款贴息、保险助推、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扶贫项目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脱贫攻坚持续造血能力。三是调结构、促统筹,有效推动脱贫与振兴有序衔接。根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调整部门间项目预算安排,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任务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时,继续坚持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对摘帽不摘政策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超过3%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予以财政资金倾斜政策,逐步将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带动的覆盖面由贫困村扩大到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有序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功效。四是重绩效、严督查,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聚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瞄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管作用,对下达的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实地督查方式,从资金下达时限、资金支付进度、资金使用规范等方面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本刊通讯员)
浙江温州:“资金、政策、服务”三管齐下助力企业复工
为实现“两手硬、两战赢”,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资金保障、政策供给、服务企业等工作。做好“三篇文章”,资金保障有力度。一是做好“开源”文章。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及时收回结余资金,明确市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范围,共盘活各类存量资金22亿元。二是做好“节流”文章。进一步压减会议培训、宣传活动、课题等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统筹安排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精准性和绩效性,除已明确的具体实施项目外,都优先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和绩效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做好“增效”文章。简化上级转移支付审批程序,确保防疫资金需求。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实现核心支付业务“零上门操作、零接触办理”;加大对疫情防控有关资金的库款保障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与疫情有关的政府采购项目,确需紧急采购的,由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运用“四种算法”,复工复产有速度。一是做好财政资金“加法”。设立2亿元稳岗专项资金,对为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的企业予以补助;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返还1—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二是做好企业负担“减法”。加大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免收3个月;对为抗击疫情而关闭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酒店给予租赁费用30%、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补贴。三是做好融资担保“乘法”。降低融资成本,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在原基础上下降20%以上,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四是做好效能改革“除法”。依托惠企“直通车”网上兑现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兑尽兑快兑;出台政府采购“六项举措”,包括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推广“政采云”等,最大化便利中小企业。同时,针对企业、部门、基层开展精准服务,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开展服务218次,解决困难问题181个。
(本刊通讯员)
四川成都: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 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全市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资金共计19098.11万元,在全省年末考核中,成都市扶贫资金分配进度99.6%,支付进度97.66%,位居全省前列。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监控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扶贫资金范围,结合扶贫资金监控要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监控平台部署实施有关事项。研究发布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明确工作重点,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构建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由国库牵头,在预算、农业、绩效、国库等处室设定总收发岗、系统综合岗、绩效查询岗、监控岗以及扶贫资金经办岗和审核岗,明确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合力,一体化推进。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整体效率提升。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施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在人民银行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项调度、封闭管理、精准支出。注重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全面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核算,做好库款保障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支出需求。结合扶贫资金管理实际,设置预警规则9条,实现对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全流程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反映情况、督促工作。在坚持定期对监控情况进行通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分析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各区(市)县反馈预算指标分配进度、支付数据对接进度以及绩效指标填报进度,督促工作进度落后的区(市)县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提升监控工作实绩实效。对全市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人员开展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促进监控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积极将市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新做法、新规则与区(市)县进行交流分享,将好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工作动能。坚持日常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强化对区(市)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日常跟踪,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年末开展全年专项评价,评价结果与国库管理评价挂钩,切实促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政策贯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推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常态化、均衡化发展。
(本刊通讯员)
新疆监管局: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新疆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落实财政部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明确南疆深度贫困地区10个计划摘帽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统筹谋划全年监管工作。一方面,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增强干部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穿运用于监管工作全过程。另一方面,结合监管局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脱贫攻坚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计划,紧抓监管工作落实,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效打好基础。二是紧密联系联动,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主动与新疆财政厅、扶贫办对接2020年工作计划,详细了解当前财政扶贫资金运行状态,研究和讨论财政部近期下发相关工作意见等。针对性开展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重点选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比90%以上的南疆四地州四个县,分析、了解疫情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面及影响程度,持续跟踪扶贫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复工复产及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备情况。拓宽信息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一线人员沟通联系,向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贫困县市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同志了解基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及项目运行情况,积极征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突出职责发挥,有序开展监管工作。重点围绕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拓宽、拓深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目的,加强扶贫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为抓手,分析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运行、项目管理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偏差。以调查研究为手段,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重点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防止返贫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以联系联动为方法,完善财政扶贫资金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保障监管合力效果最大化。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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