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郜进兴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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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行使政府监督》一文中指出:“加强财政监督,不但可以保障财政资金的正确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而且可以发挥国民经济‘监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及时分析和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制定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财政监督评价是财政的固有职能,也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监督评价工作要立足大局,把握大势,深刻认识新时代的新使命新要求,通过强化财政监督评价,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十三五”以来,在财政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财政监督评价工作紧紧把握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这一根本定位,推进财政监督评价与财政主体业务深度融合,以加强预算监督、推进绩效监督、深化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为重点,扎实做好财政监督评价各项工作。
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十三五”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把...
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行使政府监督》一文中指出:“加强财政监督,不但可以保障财政资金的正确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而且可以发挥国民经济‘监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及时分析和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制定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财政监督评价是财政的固有职能,也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监督评价工作要立足大局,把握大势,深刻认识新时代的新使命新要求,通过强化财政监督评价,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十三五”以来,在财政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财政监督评价工作紧紧把握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这一根本定位,推进财政监督评价与财政主体业务深度融合,以加强预算监督、推进绩效监督、深化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为重点,扎实做好财政监督评价各项工作。
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十三五”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把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加强财税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作为财政系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重点聚焦“三大攻坚战”以及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扎实开展财政监督工作。
一是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财政扶贫资金用的怎么样、好不好,百姓关心、社会关注。部党组高度重视,刘昆部长、程丽华副部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让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扶贫一线,用出精准效益。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抽查、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在老百姓身上。2017-2019年,分别针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中西部省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连续3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2019年,财政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在严肃问责和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同时,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管理使用、治理群众身边“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在做好全国统一监督检查项目的同时,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湖南、甘肃等地加大扶贫资金监督力度,海南、陕西等地开展生态环保资金监督检查,贵州等地组织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监督检查。
二是推进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组织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真实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一批违反规定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推动解决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同时,积极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深入推进减税降费的高质量意见建议,切实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山西、辽宁等地结合地方情况,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等开展检查评估和调研,推动了相关领域改革和政策调整落实。
预算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动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落实任务要求,财政部组织各地监管局、地方财政部门从2015年起连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创新性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以信息公开促规范管理,有力推动政府“账本”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经过几年努力,未公开预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从2015年的93000多家降为2018年的8家。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等多项监督检查,推动调整完善财税补贴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县级财政“八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核查,严查统计数据造假,推动相关地方全面加强和规范财政收支核算,推动有关部门改进GDP核算方式。山东、新疆、宁夏、宁波、大连等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财经纪律执行、重点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专项检查,正风肃纪,维护规范财经秩序。
三是强化民生资金等重点支出监督。吉林、江苏、浙江、厦门、湖北、云南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惠农、社保、就业扶持等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政策更好落地。
绩效评价效能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立足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组织对2018年度中央部门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以及中央部门随2018年度决算公开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复核。组织28个监管局对138个县区的1867个扶贫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审, 并督促地方整改抽审发现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组织预算评审中心和各地监管局开展中央部门本级项目重点绩效评价20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4家,政府投资基金5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1项,共涉及预算资金7630多亿元,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探索研究对PPP项目、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等政府投融资活动的绩效评价,推动实现全方位绩效管理。
三是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组织部内相关司局根据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向中央部门和地方印发整改通知书,从挂钩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此外,根据评价报告抽查复核情况,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引导规范,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提升绩效评价执业质量。
在财政部的推动引导下,近年来,地方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行动,探索创新,在推动绩效评价效能提升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推进绩效评价全覆盖。广东等地强化绩效监督制度执行,绩效评价实现市县区全覆盖,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范围扩大到全部省直预算单位。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外,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其他三本预算项目开始陆续列入评价范围,推动构建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是做实做深重点评价。河北、浙江、河南等地突出绩效评价这一关键环节,推动做好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上海、安徽等地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取重点资金项目,加强重点抽评,以点带面推动绩效管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青海等地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下达结合起来,与目标责任等考核挂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会计监督权威进一步增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选取重点行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服务重大改革推进,保障改善民生。2015年以来,陆续对钢铁煤炭类“去产能”政策重点调控行业、互联网新兴产业、部分金融企业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看病贵”民生问题突出领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纠正会计信息“失真”,推动相关产业综合整治。安徽、天津、西藏等地结合实际,组织对省直部门、代理记账行业等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净化相关行业会计环境。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推进公示公告,提升会计监督影响力和威慑力。2015年以来,财政部共向社会发布8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逐户公告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国内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进行了专题报导,有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提升了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做好分类监管,统筹整合检查项目,提升监督实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对不同类别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不同的日常监管和抽查频率。江西、福建等地加强检查项目的统筹整合,将严肃财经纪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情况等内容贯穿到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提升会计监督综合效能。
四是认真做好资产评估行政监督。各地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加强对行业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各地资产评估机构的现状,针对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抽查,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逐步深化。
在做好国内会计监督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与欧美日、金砖国家、东盟和港澳地区深入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监管便利和制度保障,提升我国会计监督工作国际影响力。
内控内审成效进一步凸显,推进防范财政业务和廉政风险
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内控内审工作,在完善制度、加强考评、强化制度执行应用等多方面发力。经过几年建设,财政部基本形成以制约财政核心权力为目标,以强化流程控制为手段,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自我约束和监督制衡并重的财政内控机制。同时逐步将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推动内控内审融合。地方财政内控内审工作各有特色:一是突出风险导向。内蒙古、青海、重庆等地以风险为导向,聚焦核心和高风险业务,突出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管控。二是加强成果运用。四川、甘肃等地将内控执行和内审情况与年度考核、干部交流任用等紧密衔接,推动内控内审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扩大成效。福建等地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内控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业务检查、情况通报等形式,推动基层内控建设。
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做好财政监督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关口前移创新监督机制。湖北、辽宁、甘肃等地开展预算编制审核、核查,发挥预警作用,为预算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广东、河南等地实施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北京、深圳、黑龙江等地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动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形成监督合力。青岛建立财政、人社等部门监督结果共享机制,推进财政监督执法效能提升。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领域信用惩戒。广西、厦门、重庆等地出台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将失信失范行为与财政资金分配、参与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等挂钩,切实强化信用惩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效率。湖南、深圳等地发挥信息化保障和支撑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智慧财政”建设;河北等地通过信息化方式,实现对财政厅各处室和省级预算单位的实时在线监督,提升监督工作质量效率。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和服务水平。湖南利用财政监督理论研究基地智力平台,开展财政监督理论创新研究;湖北等地实施监督检查与调研报告并重的“双报告”制度,通过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信息,为解决问题打好基础、提供支撑。
做好新时期财政监督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服务工作大局,切实做好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财税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是财政监督评价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污染防治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监督。2020年重点围绕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做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督评价工作,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助力脱贫攻坚战顺利收官。三是做好推动重大改革方面的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重点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财政监督,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各地在做好这些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紧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超前谋划财政监督评价工作。要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加强系统内、部门间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财政监督评价工作干出特色、干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预算监督。财政工作的核心是预算管理,财政监督工作要围绕加强预算管理展开。下一步要突出三个着力点:一是聚焦财政中心任务。重点围绕地方政府债务、重点民生领域、重大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监督,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推动政策制度完善。二是持续推动预决算公开。要继续开展预决算公开监督,巩固好前期工作成果,落实好制度要求,推动形成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预算监督信息化建设。突出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把监督嵌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目前大力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工作的有利时机,推进财政监督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无缝对接,更好融入财政管理,体现财政监督的特色。这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三)提升资金效益,切实做好绩效评价。要采取有力措施做深做实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构建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绩效评价工作链条长、涉及面广,要组织协调好各参与方的工作,细化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规范,确保评价工作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监督机构和绩效评价机构分设的,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突出重点,提升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成效。要重点围绕和聚焦绩效评价质量不高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评价流程、改进评价方法等,落实各方责任,切实提升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质量。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和整改落实,强化约束、严格问责。着力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地方主体责任,推进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要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公开。积极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倒逼机制,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引导和规范。研究出台鼓励和引导第三方机构积极有序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制定第三方机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程,促进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
(四)树立监管权威,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基于会计监督工作的目标和方向,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专项检查机制,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加大检查处理力度。要优化调整检查方式,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核查相结合,在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检查效率,提升检查的针对性。二是完善日常监管机制。适应行业发展现状,调整优化现有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三是完善问责惩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增强行政监管震慑力,坚决遏制财务会计造假案件频发势头。四是完善部门合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与审计、人民银行、国资管理、证监、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协作、成果共享,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导、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会计监管格局。五是加强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会计资产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辅相成、协调统一、权威高效的行业监管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更好地发挥跨境监管基础性制度安排的作用,更好服务国家财经外交大局。
(五)突出风险防范,切实做好内控内审工作。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内控内审工作。刘昆部长指出,要充分发挥内控的作用,要让乳牙变恒牙,切实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内控制度建设和持续完善。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新的“三定”职责,结合内控制度执行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内控制度动态完善机制,使内控制度措施更加贴近实际、融入管理。切实加强内控工作指导,鼓励基层探索符合本级财政管理实际的内控制度体系。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内控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利用审计、巡视问题内控审核、穿行测试等方式方法,找准切入点,推进内控制度落实。三是抓好内控考评。一方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另一方面,要切实履好职、担好责,敢于“唱黑脸”,做到实实在在考,客观公正考,公开结果考。四是做好结果运用。内控考评结果要和业务工作调整优化挂钩,要与人事干部考核等挂钩,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也要作为内控评价以及干部考核、任命、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与纪检、巡视等内外部监督的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扩大工作成效。
(六)当好参谋助手,不断提升财政监督评价工作成效和影响力。要认真履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发挥好财政监督评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和掌握实情的优势,在服务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方面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要更加注重主动作为。有为才能有位。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站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的角度研究考虑工作。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把工作干到点上,取得支持。要干在当前,想在长远,提前加强分析预判,争取工作主动。二是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要做好相关部门、单位内部、系统上下、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要将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监督、预算监督、会计监督、绩效评价、内控内审等工作有机整合,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放大工作成效。三是要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特别是财政监督评价,要想从发现问题到提出行得通、真管用的好建议,就必须真正把情况摸清,把症结分析透,才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四是要更加注重制度完善和宣传引导。要做好财政监督评价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加强工作交流。对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要创造条件、积极推动上升为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固化职责职能、用制度保障工作开展。加强财政监督评价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种媒介,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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