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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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防疫资金借助财政云实现“闪付”
陕西财政云核心应用系统于今年元月在全省全面上线。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财政云“无纸化”运行、非接触跟踪、快速安全到位的优势,省、市、县三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顺畅运行,全省各级财政及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实现全面财政云支付、无纸化运行,资金支付由原先的从预算下达到最终资金支付最快约4小时,全面提升到目前的3分钟左右。截至2月16日15时,全省各级财政已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9.09亿元,支出11.79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效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云系统7×24小时与人民银行各级金库及各相关商业银行数据传输保持实时在线,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财政云基于全省财政数据集中存储及数据流全面管控技术,支撑财政业务流、资金流、审批流透明可视,对数据流全面管控,实现了对每一笔财政抗疫资金运行的全流程动态监控,强化了资金监管力度,使防疫资金快速精准落地,极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薛建刚)
山西朔州:积极行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特事特办,当天申请当天拨付,确保资金及时下达,绝不允许出现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陕西:防疫资金借助财政云实现“闪付”
陕西财政云核心应用系统于今年元月在全省全面上线。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财政云“无纸化”运行、非接触跟踪、快速安全到位的优势,省、市、县三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顺畅运行,全省各级财政及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实现全面财政云支付、无纸化运行,资金支付由原先的从预算下达到最终资金支付最快约4小时,全面提升到目前的3分钟左右。截至2月16日15时,全省各级财政已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9.09亿元,支出11.79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效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云系统7×24小时与人民银行各级金库及各相关商业银行数据传输保持实时在线,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财政云基于全省财政数据集中存储及数据流全面管控技术,支撑财政业务流、资金流、审批流透明可视,对数据流全面管控,实现了对每一笔财政抗疫资金运行的全流程动态监控,强化了资金监管力度,使防疫资金快速精准落地,极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薛建刚)
山西朔州:积极行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特事特办,当天申请当天拨付,确保资金及时下达,绝不允许出现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现象。二是切实落实患者救治财政兜底、医护人员临时补贴发放和工伤保险认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和防控资金实行授权支付等财政支持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防控资金管理办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足额拨付防控资金,截至2月11日,朔州市县区财政共下达防控资金9024万元,实际支出5050万元,足额保障了疫情防控资金需求。
(本刊通讯员)
江苏宿迁: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服务
一是保障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有效保障涉及疫情防控领域的名单内企业新增贷款需求。对名单内企业新发放贷款,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不低于10%,并予以信用贷款支持;对企业到期贷款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关企业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二是积极筹集调度资金,加快拨付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与主管部门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充分利用“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线上申报系统,组织企业足不出户开展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三是提供快捷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全面开通特事特办等疫情防控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四是用好政策资源,加强重点企业扶持。全力帮助企业争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满足名单内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名单内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新增设备投资的10%补贴;对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转产防疫物资的企业,给予升级改造投入的15%补贴。
(本刊通讯员)
浙江台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一是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迅速启动政府采购应急预案,简化采购审批流程,保证卫生、防疫系统等一线单位涉及防控工作的一切采购活动快速组织实施。同时,明确除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应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全程在线完成。二是扎实做好资金保障“闭环管理”。提前对接国库集中支付四大代理银行,讨论并确定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资金快速安全支付流程,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全力做好拨付准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春节期间坚持每日统计分析三区库款情况,保障能够随时调度库款保障资金。在此基础上,对疫情防控经费实行量化细化“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主体责任,并按照“表格化管理”要求,及时统计掌握经费使用明细情况。三是救治保障政策凸显“民生温度”。全面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医保报销相关措施,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关心关爱坚守防治工作一线的工作人员,对直接参与防控救治工作,按照一类标准执行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发生误餐的给予伙食补助。在此基础上,按照“个个有答复、件件有响应”的要求,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已出台政策落地落细跟踪,确保及时研究解决相关单位落实政策中的难点和堵点。
(本刊通讯员)
福建漳州:建立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期间,福建省漳州市财政局加强预备费、本级预算指标和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的统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财政资金国库支付系统24小时开通。截至2月7日,市财政局已通过“绿色通道”拨付12294万元防控资金。为支持市区及各县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供应等资金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及时制定出台应急预案,市本级建立应急资金国库拨款“绿色通道”,对市委市政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等明确需要特殊紧急拨款,无论是否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根据拨款时间紧急程度可以通过国库资金无指标实拨方式拨款,确保疫情防控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建立集中支付应急用款“绿色通道”,各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疫情防控资金申请用款时,在资金用途应备注“疫情防控”,直接支付审核和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凭据可先通过电子化传送,实现无纸化审核,选择直接支付计划,可以实现当日资金拨付到账。
(本刊通讯员)
山东青岛:发挥财政职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新增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1日后新增贷款,青岛市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二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三是大力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的,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市财政参照省标准给予奖励。四是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对于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使用期限,单笔业务可根据需要延长至15天。开通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银行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转贷费率降低至每日0.05%。五是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
(本刊通讯员)
河南濮阳:多措并举加强防控物资保障
一是持续加大物资采购力度。千方百计寻找联系货源,拓宽采购渠道,坚持专人驻守医疗防护物资生产厂家,尽一切可能购入防控物资。二是开展公开征集N95口罩等紧缺物资活动。面向单位、个人和社会各界,采取回购、置换、募捐等方式,公开征集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服、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护目镜等紧缺物资,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购置渠道和信息,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三是科学合理调配使用现有物资。统一调配使用全市目前储备的医用N95口罩等防护物资,严把发放关,提高医疗防护物资使用效率,从源头上克服医疗防护物资过度使用问题,坚持把定点收治医院及疾控系统作为最高级别保障对象,把有限防疫物资向一线防控倾斜,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防护物资所需。四是加强资金保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绿色通道”,加大财政资金调度力度,进一步提高采购时效,更好更快地保障防疫防控物资需要。截至2月7日,全市已累计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8019.7万元,其中市本级已拨付1019.9万元。及时做好捐赠资金的下拨工作,优先支持定点医院等一线医疗单位,截至2月7日,市本级接收的1474.2万元捐赠资金已全部下发到市直各医疗单位。
(本刊通讯员)
湖北孝感:突出“三个强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保障。市财政局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筹集疫情防控经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调度工作,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500万元,省级慈善转拨4800万元、省红十字会转拨500万元。启动快捷拨付程序,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实现资金“当日收文、当日分配、当日下达”,迅速将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医疗单位及所辖县(市、区)。截至1月30日,全市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1050万元,其中市本级7926万元。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疫情防治医保政策,做好感染肺炎患者医疗费用财政兜底保障,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收治危重病例较多的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预付医疗费用1.1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出台临时性补助文件,明确补助对象及标准,对参加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本刊通讯员)
甘肃监管局:建立疫情防控联合监管机制
财政部甘肃监管局会同属地财政、税务、海关、人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部门(以下统称七部门),建立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监管机制,汇聚起共同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一是突出监管重点,聚焦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情况监管。及时跟踪了解甘肃省各级财政疫情防控经费的筹集、安排、拨付、使用、管理以及基层财政“三保”经费保障等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财力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规范资金使用,提高使用绩效,兜牢压实“三保”底线,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密切关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贴息,以及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等支持政策的推进落实情况,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早落实落地,促进相关企业尽快复工达产、扩大产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物资保障。疫情防控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及时跟进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等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督促和帮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把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保证政策更快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能。整合七部门的监督、管理、信息等资源,立足部门职能,密切协同、优势互补,推动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政策落实工作有效进行。建立以各部门分管领导、主管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联络员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夯实联合监管工作基础。利用“陇政钉”等线上办公平台或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适时开展集体会商,对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政策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或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疫情面前群策群力、协同作战、急事急办、务实高效。建立重大事项随时反馈制度,实现政策出台——执行——监管的良性互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制度建设以及政策落实等情况,通过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促工作,促进疫情防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注重成果运用,服务防控大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联合监管机制信息共享、集体会商、联合督查等优势,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对资金管理使用的追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开展相关政策措施的效果分析和绩效评价,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对联合监管发现的问题,协同发力,共同查找分析影响疫情防控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依据中央相关政策文件提出意见建议或解决办法,在积极向财政部、甘肃省委省政府等有关方面反映的同时,督促和监督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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