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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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和保护好生态环境是青海永恒的主题,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和永续发展。近年来,青海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切实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青藏高原区域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
深刻领会重大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按照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大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和保护好生态环境是青海永恒的主题,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和永续发展。近年来,青海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切实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青藏高原区域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
深刻领会重大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按照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大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青海特殊的省情实际,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2019—2035年)》《青海省黄河流域范围和功能区划分方案》等一系列制度体系,组织开展“三个最大”、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专题研究,坚持保护生态优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努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强化财政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青海既是生态大省,又是财政小省。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短板的繁重任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财政工作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制定财政政策,全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资金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达到940亿元,全力支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八场标志性战役,全省城乡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整完善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使用管理方式,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5亿元,在优先支持西宁、海东两市的基础上兼顾藏区六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公益性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西宁、海东两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3%以上。
围绕水环境综合治理,2019年安排资金6.8亿元,支持湟水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实施长江源区水生态保护、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工程和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西宁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全省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省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湟水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安排资金15.6亿元,深入推进家园美化行动,支持全省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10个高原美丽城镇和启动6个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安排500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整治项目,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突出短板,打造农牧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甘河、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制作全省土壤污染状况图集,建设土壤详查数据库与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等。
围绕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网络视频观测系统完善监测点位,统筹加大“绿盾”行动等各类环保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及评估,推动监管工作能力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
与此同时,精心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继续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全面整改落实木里等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全力加快祁连山山水林田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度,稳步推进三江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扎实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三江源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是一种全新体制的探索,开启了中国建设国家公园的新纪元。自2015年试点以来,青海始终把体制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号改革工程,经过不懈努力,目前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已基本具备2020年正式设立条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注重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调动省州县各级积极性,强化相关责任,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国家公园共建机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合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分工负责、部门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综合执法工作和管理机构设置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并出台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印发了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科研科普、访客管理等13个管理办法,形成了“1+N”政策制度体系,为全面深入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创新管理体制,优化整合各类保护地。按照“坚持优化整合、统一规范,不作行政区划调整,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的原则,组建了省州县乡村五级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基本解决了“九龙治水”和监管执法碎片化问题。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森林和湿地公园、重要饮用水源地等各类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优化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增强各功能分区之间的整体性、联通性和协调性。
四是完善参与机制,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按照“将生态保护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牧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的要求,每年安排资金3.72亿元,对目前已设置的17211个生态保护管护公益岗位(年人均补助2.16万元),落实“一户一岗”政策,推动农牧民群众从单一的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转变,开创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藏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新模式,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中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进行了通报表扬。
五是夯实管护基础,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保护监测、科普教育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构建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成立了玉树市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三江源国家公园法治研究会,建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乡镇管护站、村级管护队和管护小分队,初步形成了点成线、网成面、全方位的巡护体系。
六是搭建科学支撑体系,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设立院士工作站,强化三江源国家公园科研和技术水平。强化科技合作,与中科院、世界自然基金会等科研、非政府组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实施生态大数据中心和卫星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全域生态监测。开展了三江源草地、林地、湿地、地表水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本底调查,建立了国家公园基础数据平台,为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两个统一行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是创建论坛机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2019年8月19日至20日,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各国代表、专家学者共450余人出席论坛,形成了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西宁共识》,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为国家公园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更加坚定了青海矢志不渝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论坛为国家公园建设理清了思路、提供了经验,充分展示国家公园大美形象,营造共建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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