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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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在财政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北京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着眼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定位及首都“四个服务”的职能定位,以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为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手段,拓展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各项改革落地,为政府当好管家,为决策提供支撑。
多措并举,逐步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近年来,北京市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通过将日常管理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以信息平台为支撑,逐步夯实了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多次受到部里通报表扬。一是通过资产清查、资产年报等工作逐步摸清家底。组织开展三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市70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制度,首批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试点,逐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二是借助信息系统实现...
近年来,在财政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北京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着眼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定位及首都“四个服务”的职能定位,以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为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手段,拓展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各项改革落地,为政府当好管家,为决策提供支撑。
多措并举,逐步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近年来,北京市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通过将日常管理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以信息平台为支撑,逐步夯实了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多次受到部里通报表扬。一是通过资产清查、资产年报等工作逐步摸清家底。组织开展三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市70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制度,首批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试点,逐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二是借助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2012年建立了覆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物一卡”的原则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动态管理,截至2018年末,市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包含830余万件资产卡片信息。依托该系统,可以实时掌握全市资产总量、构成以及市级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为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供支撑,系统数据已纳入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服务系统对接范围。资产处置工作实现了全程在线办理,从单位提出处置申请,到完成实物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等手续,上缴处置收益,最后在资产系统办理核销手续,形成了闭环式管理体系,在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显著提升了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资产管理效率。三是通过产权登记工作强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自201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启动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固化为年度日常工作,采用单位填报、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的模式,确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及使用情况。
服务大局,把握好资产管理工作节奏
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将资产管理置于财政管理及全市中心工作的大局中通盘考虑,把握好工作节奏,助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一是面对收入下行压力,从存量和增量两方面提出增收节支的资产管理政策。一方面,全面盘活存量资产,适时提出了包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腾退及闲置房产公开挂牌出售或公开招租、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股权、推动符合条件的政府股权投资项目退出等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另一方面,从严控制资产购置更新,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提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提高配置标准;积极探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机制,在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编制系统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根据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新增资产预算,实现了资产存量对预算编制的硬约束,从配置源头控制履职成本。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17年底,市政府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启动了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的专项清理工作。财政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牵头开展摸底调查、分析汇总所办企业情况及经营状况,研究制定了《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按照中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适时提出了按照“分级、分类、分步”的原则,先分类处理所属企业的产权关系,对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进行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推进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三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点问题,探索市场化定价机制。2014年市政府印发《加快推进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试行)》,赋予科研机构自主处置科研成果的权利。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定价难、对接难、落地难问题,及时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市场平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为科技成果定价,依托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拓宽了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推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2019年以来,已有两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成功。
全程监管,为政府管好国有资产
近年来,北京市在中央统一的政策制度框架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逐步构建了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体系以及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为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和重要依据。一是严把配置“入口”关。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从数量、价格和最低使用年限三个维度增强约束;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二是设定高效“使用”档。针对北京市大型活动多的特点,制定临时机构、重大活动资产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产中心周转平台作用,通过“调、借、拍”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为世园会、冬奥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大型活动提供服务保障。三是谋好资产“出口”路。推进资产公开处置,2007年起,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启动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处置,目前已实现资产处置全流程在线办理,资产进场交易全覆盖、处置收益直接上缴国库,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拓展集中处置范围,制定《北京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实物静止,手续流转”的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进场处置,将该类资产纳入规范化处置轨道。
主动作为,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资产管理方面政策制度清、数据信息全的优势,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一是借助人大、审计监督力量,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同时,把握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口头报告契机,在政府部门内部开展专项调研,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力求向市政府真实准确报告资产状况、客观反映管理中存在问题。二是坚持制度先行,为改革措施落地提供支撑。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机构调整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工作中,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强化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保证资产随改革快速有序调整到位,确保各部门正常履职,防范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出谋划策,提出了“调整一批、拍卖一批、报废一批”的公车处置方案。三是用好资产管理动态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在市政府开展的房屋(土地)出租出借清理等专项工作中,财政部门利用资产动态信息系统,采用构建新模块、设计新报表的形式,开展数据摸底调查、汇总分析等工作,为相关的方案制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数据基础。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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