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实现新时代“中国之治”过程中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推动我国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按照国家治理新要求,加快建立地方现代财政制度,靠制度优势开创新时代高质量财政建设新局面。
学深悟透是前提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坚持深学细研,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靠学习增强制度自信,全面深入学习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显著优势”,准确把握这一制度体系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演进方向、形成规律和发展成就,充分认识这一制度体系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基,是行之有效的“好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靠学习明确财政定位,财政不仅属于经济范畴,也属于国家治理范畴,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都与财政息息相关,财政部门必须全面系统学习“坚持和完善13个制度体系”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并结合财政职能,研究谋划财政作为的方向和领域,明确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靠学习找准短板弱项,坚持带着问题深入学,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决定》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有关财政制度的论述,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项查找财政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以学促用,从全会精神中找到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
健全制度是根本
坚决落实全会关于“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部署要求,加强财政制度“立改废”,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着眼服务中心大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政策保障体系,提高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水平,围绕支持“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重点任务,参与全局性制度设计,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债券、PPP、产业基金等政策工具,不断优化财政政策供给,为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财政保障。着眼提高治理效能,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继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推进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省以下收入划分体制改革,优化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消费税、房地产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等改革,推动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推动地方税体系建设。着眼保障改善民生,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财政持续保障机制,继续巩固提高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完善民生支出约束机制,健全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备案办法,加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评估,避免出台过高承诺、过度福利化支出政策。着眼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府债务“借、用、还、管、控”全过程管理模式,依法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继续落实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三保”支出保障情况月报告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完善绩效考核结果与省级统筹基金补助挂钩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狠抓执行是关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在制度执行上下真功、用真劲,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以上率下抓执行。从各级财政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增强对制度的敬畏之心和遵循制度的行为自觉,做到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制度执行没有例外,把各项工作纳入科学规范的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协调联动抓执行。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注重加强各方面统筹协调,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强化各级财政部门的上下联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左右沟通,同时有效增强各领域各环节政策的系统集成和改革的协同配套,推进各方面制度相互支撑、良性互动,形成总体效应,达到最佳效果。强化约束抓执行。探索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完善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等制度办法,把监督贯穿制度执行全过程,提高制度运行效率;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靠正向激励与刚性约束推动各项制度真正落地、发挥实效。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