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克服日益突出的收支矛盾,以投入换机制,以规范促管理,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资金支持规模持续扩大
十年累计投入医疗卫生资金797亿元,年均增长17.8%,其中:2017年投入125.2亿元,医疗卫生财政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8.2%;2018年投入141.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6%。财政补助占全省卫生费用的比重由2009年的39.81%提高到2017年的47.2%。
一是坚持供需兼顾。针对供方,以公立医院卫生机构为主体,不断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保障人员和运转经费的同时,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2009—2018年,财政投入由17.68亿元增加到71.87亿元,年均增长17.2%,占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的51%。在稳定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需方,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障兜底工作,2009—2018年,财政投入由14.8亿元增加到69.73亿元,年均增长18.8%,占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的49%。
二是坚持财政资金下沉...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克服日益突出的收支矛盾,以投入换机制,以规范促管理,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资金支持规模持续扩大
十年累计投入医疗卫生资金797亿元,年均增长17.8%,其中:2017年投入125.2亿元,医疗卫生财政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8.2%;2018年投入141.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6%。财政补助占全省卫生费用的比重由2009年的39.81%提高到2017年的47.2%。
一是坚持供需兼顾。针对供方,以公立医院卫生机构为主体,不断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保障人员和运转经费的同时,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2009—2018年,财政投入由17.68亿元增加到71.87亿元,年均增长17.2%,占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的51%。在稳定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需方,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障兜底工作,2009—2018年,财政投入由14.8亿元增加到69.73亿元,年均增长18.8%,占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的49%。
二是坚持财政资金下沉基层。按照“强基层”的要求,积极引导资金和资源向基层下沉。2009—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向市(州)县级安排的医疗卫生投入由21.8亿元增加到87.4亿元,年均增长16.7%,占全省医疗卫生总投入的62%;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由2009年的4.33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0.87亿元,年均增长10.8%。村卫生室补助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500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的40%支付给村医,充分调动村医积极性。通过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引导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下沉,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医改的重中之重。目前各级财政均相应建立了经费补偿机制,在人员经费不减少的基础上,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减收部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对省级公立医院补50%,对市(州)公立医院补50%—70%,对县级公立医院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2009—2018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立医院补助资金175.2亿元,年均增长17%。
四是坚持政策和投入可持续。在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同时,从2018年起适度调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结构比例,确保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2:1。这种做法既符合中央要求,更有利于强化社会保险功能,明晰参保者的权利义务,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
五是坚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一个专项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原则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出台青海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同时,通过项目优化整合,扩大市(州)县政府资金分配使用自主权。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和提前下达等措施,将医疗卫生资金年初到位率提高到70%,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工作进度。强化绩效管理,对所有的医疗卫生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持续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
财政保障效益明显提升
十年来,青海财政加大投入,推动医改不断深化,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和公共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金投入使用呈现出机制逐步健全、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日趋优化、效益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一些医改指标走在了西部乃至全国前列。
一是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2009年的115元提高到2018年的776元(其中财政补助由88元提高到566元),有力促进了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截止2018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555万人,参保率为92%,基本实现了人人有医保。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明显改善。全省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到92%、90%、98%,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6375个,比2009年增加407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3.83万张,比2009年增加1.92万张,每千人床位增加到6.56张,基本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80%的城乡居民30分钟能够到达医疗机构。43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总量达到6534名,增长56%。十年来,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
三是群众就医需求持续释放。2018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535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757万人次;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98.5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46.9万人次。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26%,较2009年下降4个百分点。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为7.31%,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缓解,健康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四是公共卫生服务趋于均衡。持续推进免疫规划、妇幼保健、重大疾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连续十年调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5元提高至2018年的60元,服务项目由12类扩展到17类。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人均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差距进一步缩小。
责任编辑 廖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