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各项财政政策的悄然发力,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全面、快速、科学发展的新时期,河北省沧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放管服”改革为重心,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
全面推广电子化平台
沧州市作为河北省的试点市,从2017年下半年开启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推广工作。沧州市配合河北省采购办研发了市县版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并选取了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四大主要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计48个单位作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推广的试点单位。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有效取代了传统纸质政府采购备案、审批的形式,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审核、信息公告、合同公示、合同备案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与河北省财政预算管理平台以及河北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前期的预算编制与计划备案和政府采购项目后期的合同公示以及备案的网络衔接。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节约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的时间,针对采购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平台设置了“三天不审、自动备案”功能,保证了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的效率。
强化代理团队业务能力
为使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融会贯通,...
随着各项财政政策的悄然发力,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全面、快速、科学发展的新时期,河北省沧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放管服”改革为重心,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
全面推广电子化平台
沧州市作为河北省的试点市,从2017年下半年开启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推广工作。沧州市配合河北省采购办研发了市县版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并选取了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四大主要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计48个单位作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推广的试点单位。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有效取代了传统纸质政府采购备案、审批的形式,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审核、信息公告、合同公示、合同备案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与河北省财政预算管理平台以及河北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前期的预算编制与计划备案和政府采购项目后期的合同公示以及备案的网络衔接。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节约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的时间,针对采购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平台设置了“三天不审、自动备案”功能,保证了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的效率。
强化代理团队业务能力
为使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融会贯通,沧州市加大对代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力度,2016年和2018年两次召开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全市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全部参加培训,参会人员近700人次。培训聘请政府采购业内专家重点针对代理人员最常用到的、最新接触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和互动学习,尤其将财政部87号令、94号令作为重点,逐条比较分析、分类总结,探讨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八个代理环节中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应用。培训针对业务重点进行深层剖析,针对业务难点、痛点“对症下药”,有效促进了代理机构执业规范化,提升了政府采购代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积极打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微信群,以便用于业务交流、通知下达。
完善评审专家管理
为征集到高质量的评审专家,沧州市将全市各领域各行业的高精尖人才吸引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来,目前,沧州本地区的评审专家从2012年的200余名扩展到目前的1244名。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加大,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日益增多,为了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实际需求,市采购办积极征集财务、法律、物业、设计等服务类相关专家;对申报专家和在库专家,则每年都组织培训,要求所有申报专家必须通过培训考试方可入库,在库专家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以及时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知识。
在评审专家抽取方面,积极探索运用网络自动抽取专家系统,并已对接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评审专家抽取点设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本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统一到抽取点抽取,市采购办采用一事一授权方式在网上进行审核确认,并通过在线网络视频对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情况实时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电子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网络自动抽取专家进一步保证了专家抽取工作的随机性与保密性。
严谨对待质疑投诉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逐年扩大,供应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沧州市采购办在其接收及处理的方式上推陈出新,积极应对目前质疑投诉的新形势、新状况。
针对94号令中新增的“质疑提出和答复”内容,沧州市重点向采购人讲解了质疑处理的关键点和重要性,强调采购人须在质疑环节承担主体责任,组织专家论证,妥善答复供应商疑问。在投诉环节,更新完善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补正通知书等格式,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发送到相关当事人并留存送达回证。
为了保证投诉调查取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沧州市采购办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符合调查取证的人员要求。沧州市财政局于今年单独设立政府采购谈话室,室内配有完备的监控录像设备。所有与质疑、投诉、举报、复议等相关案件的集体讨论与调查工作均在谈话室进行,与案件相关当事人谈话全程留有监控录像,保证了案件处理过程的合规性。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