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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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武汉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职能,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强弱项等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基金+资金”双轨并行 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建立完善“基金投资+资金补助”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模式,对竞争性领域以基金投资的方式予以鼓励,对非竞争性领域以资金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实现“基金+资金”并行,高效配置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支撑和引导带动作用。
着力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坚持市区联动,不断壮大武汉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着力聚集资本力量、汇聚创新要素。市区财政加强预算安排,积极从各类支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资金用于充实引导基金。建立专项资金“能进能出”动态机制,统筹年度执行中实施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将压缩、取消、统筹的资金整合归集至引导基金。组织市直各部门整合资源,从竞争充分的领域逐步退出,将具有竞争性的项目资金划入引导基金统一运作。截至目前,武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市区财政出资额已达到202亿元,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形成1002亿元的武汉投资产业基金总规模。探索实...
近年来,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武汉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职能,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强弱项等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基金+资金”双轨并行 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建立完善“基金投资+资金补助”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模式,对竞争性领域以基金投资的方式予以鼓励,对非竞争性领域以资金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实现“基金+资金”并行,高效配置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支撑和引导带动作用。
着力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坚持市区联动,不断壮大武汉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着力聚集资本力量、汇聚创新要素。市区财政加强预算安排,积极从各类支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资金用于充实引导基金。建立专项资金“能进能出”动态机制,统筹年度执行中实施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将压缩、取消、统筹的资金整合归集至引导基金。组织市直各部门整合资源,从竞争充分的领域逐步退出,将具有竞争性的项目资金划入引导基金统一运作。截至目前,武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市区财政出资额已达到202亿元,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形成1002亿元的武汉投资产业基金总规模。探索实施“基金+基地”模式,支持设立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湖北长江航天产业投资等基金,推进存储器、航天产业、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四大国家新基地建设,着力助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切实强化资金带动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事前明确支持方向、投入形式、存续期限等补助机制,事中或者事后落实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等“后补助”政策,事后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着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公益性明显、适于就地就近管理的部分产业资金,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区,赋予区级统筹安排使用产业资金的自主权,发挥区级贴近基层、了解情况、熟悉企业的优势,抓好项目落地和政策落实。根据全面创新改革要求和产业需要,统筹整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园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目前,武汉多项创业创新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落户武汉光谷,武汉现有各类孵化器230家(国家级31家),各类众创空间159家(国家级55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827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4。
坚持“财政+金融”双轮联动 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撬动银行、保险、担保等资本市场各种要素资源,引导金融机构“放大倍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的“乘法”功能。
设立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为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化解续贷产生的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2016年支持设立“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为武汉市符合银行续贷条件但缺乏短期流动资金的小微企业提供暂时性周转资金支持,满足企业“过桥”需要,努力解决企业“燃眉之急”。近年来市财政部门不断支持壮大应急资金规模,2016年武汉市应急资金首期规模为1.71亿元,2017年达到3.46亿元,现已扩充到4.36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应急资金34.54亿元,帮助全市227家企业获得续贷融资39.79亿元,预计帮助企业节省成本8859万元。
推广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积极创新政银企合作和服务模式,于2016年出台《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从2016年6月1日起,凡在武汉市注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武汉市政府采购活动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有五大特点:一是财政搭台,银企联手开展信用融资业务。二是取消抵押,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即可获得融资。三是简化审批,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快速放款。四是利率优惠,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五是资源共享,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系统确认。截至目前,武汉市中标中小企业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达1.44亿元。
支持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创新推出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产品“科保贷”,探索建立“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2018年武汉科技企业贷款余额2023亿元,同比增长4.87%,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积极提供贷款贴息支持,2018年对579家年产值增幅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按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405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按照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的16%给予贴息。积极提供贷款担保补贴支持,2018年对462家小微工业企业按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补贴,对发生的贷款担保费按实际担保费率(不高于2.5%)的25%进行补贴。
坚持“环境+服务”双重保障 着力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着力完善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按照中央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系列减税政策要求,认真抓好减税政策执行各项工作。根据中央进一步清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要求,做好收费目录清单滚动管理和主动公开,确保降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2018年,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79亿元。落实武汉“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停征政策,每年为市民和企业节约过江成本10多亿元。
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建设。研究制定PPP项目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筛选识别,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会同实施机构合理设定社会资本采购标准和条件,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及时发布PPP相关政策法规、PPP项目等信息。截至目前,武汉市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总计59个,2018年共推进实施20个市级PPP项目,总投资额368.7亿元,其中吸引社会资本投资159亿元。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研究出台《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和完善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要求各部门单位预留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018年,武汉市中小微企业获得市级政府采购合同49.7亿元,占市级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达到86%。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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