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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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是“两山”理念发源地。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优化制度供给、政策供给和资金供给,守护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以生态省建设为出发点 跑好美丽浙江“接力赛”
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生态省建设之路,以钉钉子精神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财力支持实施四轮“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2013—2018年,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累计投入998.11亿元,年均增长18.9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幅。2017—2019年,省财政设立“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每年安排36亿元,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30个县(市、区),分别给予每年1.5亿元或1亿元专项激励资金,支持“两山”成果转化。在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全省已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国家生态市2个、国家生态县3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91个。浙江成为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浙江是“两山”理念发源地。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优化制度供给、政策供给和资金供给,守护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以生态省建设为出发点 跑好美丽浙江“接力赛”
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生态省建设之路,以钉钉子精神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财力支持实施四轮“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2013—2018年,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累计投入998.11亿元,年均增长18.9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幅。2017—2019年,省财政设立“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每年安排36亿元,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30个县(市、区),分别给予每年1.5亿元或1亿元专项激励资金,支持“两山”成果转化。在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全省已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国家生态市2个、国家生态县3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91个。浙江成为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坚持以“五水共治”为切入点 打造绿水青山“大花园”
正确把握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关系,以“五水共治”带动治水治气治土治山治城治乡,使绿水青山成为浙江的生态底色。
一是支持全面推进治水攻坚。2014—2018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563.96亿元,支持全省各地重拳荡涤污泥浊水,率先完成“清三河”,打响劣V类水剿灭战,2016年浙江省名列全国“水十条”考核第一。全省累计消除6500公里垃圾河、5100公里黑臭河,到2018年底劣V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小微水体基本消除,完成河湖库塘清淤2.5亿立方米,江南水乡风光更加秀美。
二是支持提升环境质量。2005年率先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2008年将该项制度推广至八大水系源头地区的45个市县,2011年进一步推广至省内所有市县。2014年,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财政政策,实行工业税收收入保基数、保增长,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出入境水质、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2015年,在省内全面推广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2017年,实施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建立与“绿色指数”挂钩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财政奖惩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出入境水质财政奖惩制度、森林质量奖惩制度。2018年,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0亿元。全省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近五年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上升18.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减少12.2个百分点;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4.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36.1%;森林覆盖率达61.17%。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三是支持全面统筹城乡环境。2014—2018年,安排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0亿元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资金4.03亿元,支持全省各地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城乡环境均等化。率先实现镇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3.3%。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基本全覆盖,农户受益率达74%;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41%。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达730万吨/年,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95.9%。
坚持以生态保护为出发点 擦亮绿色发展“金名片”
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立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绿色发展指数居各省(区、市)之首。
一是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制定差异化财政政策。对杭州、绍兴等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实施激励导向型财政政策。2017年,省财政出台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政策,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对衢州、丽水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支持补偿型财政政策,不再考核GDP和工业总产值,重点考核林、水、气等生态环境指标,促进生态环境修复与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逐年加大对丽水、衢州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好的地区的支持力度,省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从2006年的2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20.8亿元,累计安排142.8亿元,仅2016年就安排丽水市5.94亿元、衢州市2.66亿元,两地资金量占当年全省资金总量的41.37%。
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研究完善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分配因素,推进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以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健全省对市县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散乱污企业,促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三是提升绿色发展竞争力。运用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打造美丽经济、绿色经济,培育新动能。全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7.1%,全省旅游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占GDP比重约7.5%。2017年,全省农家乐营业收入353.8亿元、增长20.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06.2亿元、增长27.8%。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着力点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正确把握改革引领和制度保障的关系,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协同机制。建立覆盖所有水系源头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率先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覆盖率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通过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易地开发等多种形式,从政策、技术、人才、项目等各个方面,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补偿方式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同时,坚持市场配置环境资源,实行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环境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污权配额累计成交金额达79亿元,约占全国试点省份总额的2/3。
二是开展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在财政部、环保部牵头下,浙皖两省经过多次多轮沟通和协商,于2012年正式实施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截至目前,已实施两轮,除中央资金外,浙江省安排的9亿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拨付安徽省。从两轮试点情况看,新安江两省交界断面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千岛湖湖体水质继续保持优良。2017年,千岛湖总体水质符合Ⅰ类水标准,营养状况为中营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LI值为40,集中式饮用水源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探索实施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出台《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起,在省内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探索实施自主协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排长江经济带保护和治理奖励资金2.05亿元,按照“早签早得、早签多得”的原则予以奖补,鼓励更多市县尽早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截至目前,共有20对28个县(市、区)成功签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占浙江省八大水系干流和一级支流流经县(市)的62%。其中开化县和常山县率先签订了全国首个县级层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钱塘江干流区域、浦阳江流域上下游地区,丽水市、台州市和金华市部分县(市)也建立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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