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扩大内需的政策选择上,明显有有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用扩大内需政策来暂时缓解一下当前已经很严重的结构性矛盾;另一种倾向是使扩大内需政策与结构调整相适应,即一方面增加内需规模,另一方面,逐步使新的结构“瓶颈”消失,实现结构升级。我们认为,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取向是放弃第一种倾向,而选择第二种倾向。原因是扩大内需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长期性任务,经济由“短缺”转变为“过剩”后,内需不足将是我们遇到的最基本的问题;扩大内需可以通过政府的“水平地”扩大投资或增加政府采购等措施来实现,这样做,可以一时地缓解内需的不足,并使日益严重的结构性矛盾得到暂时的掩盖,但却不能解决长期内的内需不足问题和结构“瓶颈”问题。
当前,政府可以从以下方面使扩大内需政策与结构调整政策有机结合:扩大公共投资规模,减缓“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结构“瓶颈”;扩大内需与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加快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政策与消费信贷政策结合,促进需求结构的升级,如政府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更多的补贴,或对金融部门直接提供贴息或补贴,促进其为居民提供条件更优惠、范围更广的消费信贷服务;为因结构调整而下岗的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扩大再就业工程的政府支出等,对淘汰低效率的产业部门形成强有力的支持。
(摘自1999年3月10日《中国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