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经贸导刊》1998年第14期发表朱建元的文章认为,国外为什么没有“跑项目”的现象,就是因为他们将招标投标制度引入投融资领域的原因。以瑞士为例,瑞士政府的投资管理部门——公共工程部,负责政府所有国家出资或部分出资的公共建设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如公路、机场、医院、学校等。其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审批、项目资金的筹措、建设、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根据《公共采购法》的规定,政府在选择项目咨询机构、项目的施工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时必须使用招标的方式,如果项目业主不使用招标方式授予合同,政府有权要求业主停止项目执行,并接受特别委员会的调查。由于整个投资审批、管理活动公开透明,几乎没有“跑项目”现象,也很少发生官员贪污受贿行为。
对于经营性的公共设施项目如公共交通公司、大型展览馆等,瑞士政府建成后通常使用托管制,政府也是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托管者,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对于托管者的选择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保证托管者始终处于竞争的状态。
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瑞士政府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利用多种融资手段,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如BOT(建设—经营一移交)、TOT(移交—经营...
《中国经贸导刊》1998年第14期发表朱建元的文章认为,国外为什么没有“跑项目”的现象,就是因为他们将招标投标制度引入投融资领域的原因。以瑞士为例,瑞士政府的投资管理部门——公共工程部,负责政府所有国家出资或部分出资的公共建设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如公路、机场、医院、学校等。其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审批、项目资金的筹措、建设、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根据《公共采购法》的规定,政府在选择项目咨询机构、项目的施工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时必须使用招标的方式,如果项目业主不使用招标方式授予合同,政府有权要求业主停止项目执行,并接受特别委员会的调查。由于整个投资审批、管理活动公开透明,几乎没有“跑项目”现象,也很少发生官员贪污受贿行为。
对于经营性的公共设施项目如公共交通公司、大型展览馆等,瑞士政府建成后通常使用托管制,政府也是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托管者,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对于托管者的选择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保证托管者始终处于竞争的状态。
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瑞士政府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利用多种融资手段,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如BOT(建设—经营一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以及PPP(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在这些项目融资中,招标投标制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