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是当前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负有重要责任。为此,近几年,吕梁地区财政局以高度重视的责任感,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再就业工程以大力的支持。一、转型期的尝试如何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是新形势下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头等大事。从1996年起,吕梁地区财政局组织力量深入国有企业调查研究。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导下,迎难而上,坚定不移地走“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路子。考虑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最终要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来解决。于是,财政部门就把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国企改革、转换机制和技术改造上,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调整分配政策和支出机制。从当前来讲,要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基于这种认识,吕梁地区财政局采取了如下一系列措施。
(一)大力发展生产,创造就业岗位。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据不完全统计,仅1997年各级财政用于财源建设方面的资金高达8 000多万元,为1996年的2.8倍,是建区以来最多的一年,也是财政部门抓财源建设力度最大的一年。当年重点扶持企业230户,增加产值41384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829万元。经济发展通过各种渠道分流安置8002人,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总数的36.2%。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是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长久之计。为此,全区各级财政每年都在预算中安排200万元“城镇就业补助费”,并从1987年开始以让税方式支持劳动部门建立起失业保险基金(年均征收150万元,其中1997年征收330万元),这两笔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职业培训基地、职业介绍场所、生产自救基地等劳动力市场建设。同时,作为对劳动力市场的补充,地区财政局每年在预算中安排50万元,支持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为下岗职工融入市场就业创造了条件。
(三)建立再就业基金,支持再就业工程。为保证再就业工程有效实施,根据行署要求,全区地、县(市)两级政府普遍建立了再就业基金,采取政府、企业和社会“三家抬”的办法,实行“财政预算内拨一块、预算外支一块、失业保险基金挤一块、企业主管部门筹一块、企业自己拿一块、社会募捐补一块”的综合治理机制,多渠道筹集再就业基金。1997年,全区共筹集资金19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8万元,保障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设了“再就业基金补助”支出科目,在预算中安排了再就业基金补助费1625万元。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了规范再就业基金的收支运行和合理使用,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利益,该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由行署财政局、劳动局联合制定的《吕梁地区再就业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再就业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体制、统一筹资渠道、统一使用范围、统一财政专户、统一收款票据、统一预算制度的“六统一”管理办法,使吕梁地区的再就业资金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实践中的体会
(一)感情要到位。国有企业是财政的财源主体,建国40多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财政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关心国有企业职工的生活是财政部门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更应该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做他们的贴心人。
(二)责任要明确。加强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应由财政部门筹集的资金要千方百计足额筹集,应由财政部门承担的管理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来,督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再就业资金,防止滥用或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资金要确保。搞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关键是保资金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克服困难,千方百计落实好财政负担所需经费1/3的任务。
(四)配合要默契。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一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把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好,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企业和职工群众解愁。
三、几点思考
如何进一步开创“再就业工程”的新局面,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根据吕梁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在支持“再就业工程”过程中的体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切实加大“四个力度”、做到“四个确保”。即: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再就业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确保再就业资金科学合理投放。三是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贫困地区“再就业基金补助”真正落实。吕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一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财政存在问题很多,财政支出压力很重,财政资金调度很紧。地区财政虽已尽力安排了部分再就业专项资金,但还有1300多万元的缺口,需要省财政以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助。四是加大参与改革力度,确保财政职能有效发挥。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了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改革献计献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发展不够平衡,参与改革的力度还不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与各项改革,尤其是对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综合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要以财政部门为主进行研究,以确保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