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县紧紧围绕“农”字做文章,大力培植绿色财源,实现原始资本的初步积累,然后围绕农特产品深加工,建立当地特色工业,最终形成“以农促工,工农互补”的经济格局。实践证明,这条路子是对的。首先,它符合农业大县的实际。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因地制宜地发展果树栽培、水产养殖等劳动密集型农业,能够实现大量农村剩余人员的就地转化。其次,低投入高产出的新型农业取代高投入低产出的传统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国家虽然一再调高粮食收购价格,但价格仍然偏低,农民种植粮食作物获利较少甚至亏本,而苹果、梨等农特产品的价格较高,经济收入相当可观。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适当发展农特产品生产,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发展农业特产品生产,不仅富民,而且富财政。随着农特产品的迅速发展,农业特产税已成为许多农业大县财政新的增长点。
但是,从各地农业特产发展情况来看,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府投资少,干预多。虽然许多地方都大力提倡种养农特产品,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但总的来说,扶持的力度还很不够。由于农业特产税源培植基金筹集不足,一大批急需资金的生产项目得不到及时扶持。另一方面,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加快当地农特产品的产业化步伐,往往缺乏调查研究,出于急功近利的指导思想,强迫农民种这,阻止农民种那。由于脱离实际,农民难免没有抵触情绪,不利于农特产品持续、稳定地发展。二是农民对农业特产品市场体察不透,生产大起大落。由于信息不灵,许多农民不能正确把握市场走向,盲目种植,经济上受到很大损失。三是征管手段乏力,税款流失严重。农业特产税是新税种,纳税人意识淡薄,加之征管手段乏力,税款跑、冒、滴、漏严重。长此以往,国家通过开征农业特产税增加财政收入、优化农业种养结构的初衷便难以实现。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政府部门应多投入、少干预。各级财政部门都应建立农业特产税税源培植基金,尤其是乡镇财政部门,要按当年农业特产税正税收入的15%足额提取,并将其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对申报项目,财政部门应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农特产品种植上,政府部门应在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多扶持、多服务,少干预。
第二,发展农特产品配套产业,实现农特产品增值。农特产品的生产具有季节性,且不易保存,一旦市场饱和,就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倘若市场消化不了,可就地深加工。既可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也可实现农特产品增值。因此,各地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尽快建立起农特产品的配套产业,接长产业链条,形成种养加一体化的经济格局。
第三,加强税收征管,严防税款流失。一要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税征管队伍,尽快完善农税征管机制,为做好农税征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搞好税源调查,做到征之有据。由于农特产品品种多,零星分散,涉及千家万户,税收征管工作千头万绪。因此,农税人员务必深入田间地头,详细调查农业特产税税源大小及分布情况,取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三要采取多种形式,依率计征税额。大宗的固定税源,在产品成熟之前,采取个人申报、群众评议、村组核实相结合的办法,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虽然零星分散,但有收购部门统一收购的应税产品,由收购部门代为征收;零星分散、没有形成规模的应税品种,由财政部门委托村组干部据实征收;源头不易控制的应税产品,由财政部门直接上市征收。四要依照税法规定,把好税收减免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