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到政企职责分开,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保证企业自主经营,当然,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二是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例如企业所得税按隶属关系上缴和贷款额度按地区切块的做法,不利于资本跨行业、跨地区和跨所有制流动,应逐步改变。三是发展资本市场。适时出台《证券法》,进一步培育证券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为推行股份制改革创造更好的资本市场条件。四是逐步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抓好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发展再就业工程,以利于企业减人增效、分流富余人员和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摘自《中国国情国力》1997年第11期作者:黄振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