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淮阳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对计生办、司法局等十多个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实行“核定基数、金额上交、财政统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做到“四统一、五不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统一”即:对各单位预算外收入的帐务,统一由财政人员兼管;各单位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并由财政局建档立卡统一保管;各单位会计每月28号统一下帐,同时移交单据和资金活动情况表;统一在指定银行开户、禁止多头开户。“五不准”即:不准将预算外资金转入财政以外单位管理;不准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不经审批,不准随意开支;不准截留、挪用预算外资金或公款私存;不准用预算外资金请客送礼、大吃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