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是保证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提出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的目标,表明了党中央对搞好财政工作,提高“两个比重”,实现振兴国家财政目标的高度重视。
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国民生产总值从1980年4517.8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67800亿元。但是,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却明显下降。如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25.7%逐年下降到1996年的10.9%。这样的比重不仅远远低于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也较大地低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从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目前,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这些高收入国家的比例分别为34.6%、54.8%、51.8%和48.8%,而泰国、印度尼西亚、印度这些中低收入国家的比例分别为20.3%、17%、20.2%;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看,目前,美国超过50%、德国超过60%、法国和英国超过70%,而泰国、印度尼西亚超过90%,印度也超过60%。这些国家“两个比重”的水平都大大高于我国。
“两个比重”偏低,造成国家财政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基本需要(如教育)得不到满足,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明显削弱。同时,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不断提高。
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继续稳定新财税体制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集中财力,逐步提高“两个比重”,以达到振兴国家财政的目的。
第一,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源。要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企业亏损,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第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并进一步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同时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一步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种划分,改变现行分税中还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状况。首先,逐步改变企业所得税按行政隶属关系征收的办法。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间的兼并,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的发展,按行政隶属关系征收企业所得税矛盾很多。今后要逐步打破隶属关系,将企业所得税改为共享税。其次,改革土地税费收入的分配办法。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税费收入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比较合理。同时,对土地出让金收入流失相当严重问题,要加以清理,加强征管。再次,逐步改变个人所得税的分配办法。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列为中央税,或者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收入弹性最高的一种税,具有“自动稳定器”的特点,是发达国家财政收入稳定提高的内在机制。应该考虑在健全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之后,适时将其由地方税调整为共享税。
第三,完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增强税收组织收入的能力。增值税是我国分税制中的主体税种,其基准税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在保持基准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那些与物质生产领域直接相关的产业纳入税基范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可逐步扩大至一些第三产业,使税负更能体现国家产业政策
(下转42页)的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扩大增值税发票交叉稽核的范围,坚持堵住利用增值税发票偷漏税的漏洞,提高增值税的实际收入水平。
第四,调整和完善税收制度。继续清理各类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规范减免税。同时对现行的一些税收制度要加以修订和完善。包括对进一步调整某些行业的营业税,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修订个人所得税税法等,使税收制度能更加符合新时期财税管理的要求。
第五,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申报制度和代扣代缴制度。完善税收代理制度,从征管制度入手,加强税收的征管;另一方面,要加强纳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把该征的税征上来。通过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第六,结合整顿财经秩序,规范国家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目前,我国财经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国家财力分散的势头还未得到扭转。1995年国务院组织了清理预算外收入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96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将13项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继续大力整顿分配秩序。要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继续做好将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继续清理各种名目的基金和收费,对于一些具有明显税收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要研究采用费改税的办法征收。要切实通过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检查,使财政收入逐步走上依法理财、依法管理的轨道,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