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切实搞好土地的开发利用,合肥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坚定不移地搞好土地“五统一”管理,坚持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坚持一支笔审批土地。市区、郊区、蜀山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客站试验区等区域一切非农建设用地都要列入五统一范围。二是加大以地生财力度,严格出让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做到一个部门(市财政局)主管、一家单位(市土地局)代征、一个帐户(财政专户)收支、一支笔审批。土地出让金除破产企业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减免缓。三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土地出让金征管工作,开展土地使用证书的年检工作,加强动态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