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岗乡地处江苏省新沂市西南丘陵山区,经济基础差,底子薄,财源匮乏。近年来,城岗乡财政所坚持“两手抓”,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财政工作,使乡财政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1993年,该乡还是财政补贴乡。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每年向国家贡献30余万元,连续3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连续6年被新沂市财政局评为“文明财政所”,1996年被徐州市财政局评为先进集体。
一、健全规章制度
本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与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城岗乡财政所根据乡财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所务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财政干部“十不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激发和增强了全所同志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规范了岗位工作行为,使全所上下形成了认真学习、团结协作、争创先进的良好风气。几年来,他们紧紧抓住精神文明建设这一主题,在全所大兴学习之风。通过学习,全所同志提高了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一致认为财政部门不能只抓业务工作,不抓精神文明建设,否则,业务工作就会出现偏差。因此,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心做一个社会和人民欢迎的基层财政干部。
二、强化服务意识
财政工作与社会各界联系广泛而密切,财政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体现着精神文明程度。近年来,城岗乡财政所的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使用文明用语,不用禁语。规范服务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一系列优质文明服务活动,强化服务意识。
新沂市第二玻璃厂是城岗乡的龙头骨干企业,也是该乡乡财政利税大户。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乡财政所筹借50万元资金,帮助该厂上马第四车间,几年来累计为该厂投入周转金近百万元。1996年玻璃厂为乡财政提供利税150万元。在乡财政的扶持下,玻璃厂已荣升国家农业部中型二档企业。
在征收农业四税工作中,城岗乡财政所严纪律、正行风,与纳税人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做到依法征税,文明征税。他们坚持通知发放到户,政策宣传到户,税款征收到户,减免款发放到户的四到户工作原则,保证了征管业务的顺利进行。在农业特产税征收工作中,他们注重培植财源,支持纳税人的生产,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城岗乡地处丘陵山区,无木、无桑、无水,唯一可征的特产税是烟叶。为了培植好这有限的税源,他们多方筹措资金,向烟农发放贷款18万元,用于烟叶地打井、农膜覆盖、购买抗旱喷灌机等。1996年烟叶喜获丰收,出现了很多烟农主动缴纳农业特产税的动人场面。全年仅烟叶特产税就完成45万元,是年初市政府下达任务的2.5倍。在农业税减免款发放工作中,财政所同志们始终坚持亲自把减免款送到农户手中,体现党对农民的关怀和照顾,树立了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搞好廉政建设
财政部门是管钱管物的单位,每个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一定的财权。财政部门廉政建设的好坏,服务质量是否到家,既关系到财政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完成,也直接影响到财政干部的自身形象。多年来,城岗乡财政所始终坚持原则,没有发放过一份人情款、也没有减免过一次人情税。在实际工作中,全所同志非常注重自身廉洁,从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所内规定,财政所包村、包企业人员不得在企业、村组、纳税户家吃喝,不得在企业报销发票,杜绝上下级之间请客送礼,并聘请乡人大代表监督。财政所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不图名不图利的做法得到了企事业单位及村组的一致好评。财政所的威望日益提高。1995、1996年,在全乡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综合评比中,财政所名列第一。
(责任编辑 何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