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不以日历年度作为财政年度,而是以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作为一个财政年度。
50年代末以前,香港政府的财政一直受英国政府殖民地部的严格监管,财政预算和追加预算都必须经英国政府批准后,才能送交香港立法局通过,香港政府没有财政自主权。50年代末,英国政府将财政权力下放给香港政府,香港政府可以自行决定财政预算和追加预算,无须事先得到英国政府的同意,英国政府虽然仍保留对香港财政的监察权,但实际上香港政府在处理财政事务上已享有自主的权力。
30多年来,香港政府所奉行的理财思想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审慎的理财原则。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制体系。香港政府有关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必须经过立法局通过,并形成正式的法律(法规)文本,非经规定的法律程序,不得修改。财政管理人员的权力、职责等在法律上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通过和审核都有明确的法定程序。财政预算案只有在立法局三读通过后,才能作为新财政年度财政收支的法律文件。而且,财政预算案一旦在立法局通过,任何追加预算或新增开支,都必须经立法局财务委员会批准。
几十年来,随着香...
香港不以日历年度作为财政年度,而是以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作为一个财政年度。
50年代末以前,香港政府的财政一直受英国政府殖民地部的严格监管,财政预算和追加预算都必须经英国政府批准后,才能送交香港立法局通过,香港政府没有财政自主权。50年代末,英国政府将财政权力下放给香港政府,香港政府可以自行决定财政预算和追加预算,无须事先得到英国政府的同意,英国政府虽然仍保留对香港财政的监察权,但实际上香港政府在处理财政事务上已享有自主的权力。
30多年来,香港政府所奉行的理财思想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审慎的理财原则。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制体系。香港政府有关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必须经过立法局通过,并形成正式的法律(法规)文本,非经规定的法律程序,不得修改。财政管理人员的权力、职责等在法律上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通过和审核都有明确的法定程序。财政预算案只有在立法局三读通过后,才能作为新财政年度财政收支的法律文件。而且,财政预算案一旦在立法局通过,任何追加预算或新增开支,都必须经立法局财务委员会批准。
几十年来,随着香港经济的持续增长,香港财政收支规模增长迅速,财政状况良好。1958-1959年度香港的财政收入为6.3亿港元,支出为5.9亿港元。到1997-1998年度,香港的财政收入增加到2347亿港元(预算数,下同),财政支出2022亿港元,分别增长了372.5倍和342.7倍。
香港政府从1952-1953年度起建立财政储备基金,将每年的财政结余拨入基金。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香港的财政储备基金也在不断增长。1958-1959年度开始时,香港的财政储备为5.4亿港元,到1997-1998年度开始时,财政储备达到1630亿港元,增长了将近302倍。到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时,香港的财政储备总额(包括土地基金)将会达到接近3300亿港元的水平。
香港政府主管财政的官员是财政司。财政司是港英政府中地位仅次于港督和布政司的高层官员,除主管财政科外,还主管政府部门中的工务科、经济科、工商科和财经事务科。港英政府现任财政司是曾荫权,他也是香港有史以来的首位华人财政司。
香港政府负责管理财政事务的部门是财政科(Finance Branch)。财政科下设库务署、税务局、政府物料供应处、差饷物业估价署、政府车辆管理处、政府产业署、资讯科技署、政府印务局等部门,负责管理有关的财政事务。财政科的首长是库务司,港英政府现任库务司是邝其志。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中英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按香港编制财政预算案的惯例,1997-1998年度的财政预算案的编制工作从1996年4月1日开始。而1997-1998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港英政府执行3个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执行9个月,很显然,这份财政预算案是不能由港英政府单独来编制的。为了编好这份特殊的香港过渡期的财政预算案,中英双方商定,在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下设立财政预算专家组,来共同编制1997-1998年度的财政预算案。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997年7月1日才能成立,不能派人参加财政预算专家组,因此,财政预算专家组的中方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参加。专家组成立于1995年3月,中方专家组由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等部门派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举行了19轮正式会议和若干次非正式会议,终于在1997年3月初完成了全部的编制工作,编制出这份跨越1997年的香港过渡期的财政预算案。预算案公布后,获得香港各界的普遍好评。港英政府立法局于1997年4月16日三读通过了这份预算案。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也于1997年6月7日通过了支持1997-1998年度财政预算案的议案。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香港的财政管理也是如此。香港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管理将由香港特区政府独立进行,中央政府不参与香港特区的财政管理。香港的财政收入不上交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财政上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补助,驻港解放军的军费由中央政府负担。
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管财政的官员是财政司司长,具体负责管理财政事务的部门是库务局。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国务院于1997年2月20日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邝其志为库务局局长,他们于1997年7月1日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