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在所辖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中聘请了30名财政纪检监督员,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社会监督。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包括:监督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是否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事,有无拨人情款、减人情税、批人情项目、办人情事等现象;监督有无利用职权向下级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索要钱物、土特产品,以及以试用、鉴定等名义收受样品的现象;监督有无在商品购置、印刷等经济活动中吃回扣或收取物品的现象;监督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现象;监督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故意刁难现象。市财政局每年召开监督员座谈会二至三次,充分听取意见。监督员可利用信件、电话或口头形式向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情况。对反映出的问题,市财政局经核实后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意见,并向监督员反馈。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