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款是国家预算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税款征收入库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预算能否顺利执行。目前,由于相关管理措施的滞后,在税款征收入库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税款足额及时入库难以保证,需待解决。
综观税款从征收到入库过程中几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可用四个字来概括,即欠、压、慢、错。
“欠”,是指税款在征收环节被拖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纳税企业或个人由于生产经营不善,产品竞争力不强,销路不好,效益较差,发生资金紧张,确实无力缴纳税款,形成欠税。二是纳税企业或个人经营并不困难,但缺乏主动纳税意识,以种种方式拖延纳税时间。如在纳税期限前几日,便将银行存款以各种名目支出,使得税务部门收税时,账上无存款或存款不足缴税;或钻“月初开票,月底结账”的空子,打“时间差”,在月初就申请纳税开票,缴款往往要拖到月底转账。
“压”,是指税款在收纳、报解环节中被滞留、积压、延解。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征收机关滞留税款。目前各级征收机关为保证月均衡入库而又不增加来年的工作难度,往往把一部分税款不缴入国库经收处“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而送存于“税款集中专户”上,到月底视任务完成情况再集中缴库。而超收...
税款是国家预算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税款征收入库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预算能否顺利执行。目前,由于相关管理措施的滞后,在税款征收入库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税款足额及时入库难以保证,需待解决。
综观税款从征收到入库过程中几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可用四个字来概括,即欠、压、慢、错。
“欠”,是指税款在征收环节被拖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纳税企业或个人由于生产经营不善,产品竞争力不强,销路不好,效益较差,发生资金紧张,确实无力缴纳税款,形成欠税。二是纳税企业或个人经营并不困难,但缺乏主动纳税意识,以种种方式拖延纳税时间。如在纳税期限前几日,便将银行存款以各种名目支出,使得税务部门收税时,账上无存款或存款不足缴税;或钻“月初开票,月底结账”的空子,打“时间差”,在月初就申请纳税开票,缴款往往要拖到月底转账。
“压”,是指税款在收纳、报解环节中被滞留、积压、延解。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征收机关滞留税款。目前各级征收机关为保证月均衡入库而又不增加来年的工作难度,往往把一部分税款不缴入国库经收处“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而送存于“税款集中专户”上,到月底视任务完成情况再集中缴库。而超收的税款则往往被滞留在“税款集中专户”上,未缴入国库。二是代理国库经收业务的商业行积压延解税款。国库经收处工作人员对税款报解工作不重视,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如报解联行信件不及时寄出,管辖行联行信件不及时拆封等引起税款积压;商业行资金周转困难,在人民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使得税款难以清算入库,形成积压;商业行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各种方式,有意占压、延解税款,如把税款列入“临时存款”科目而不上解,扣款时“先贷后税”,不及时报解税款而形成人为积压等。三是邮路不畅,造成税款在途积压。主要是邮电部门特别是基层邮电所存在比较严重的对税款邮件不及时分发、邮递的现象。
“慢”,是指税款入库速度慢。这是当前税款入库中存在的普遍现象。造成这种情形除了上述因素的存在外,还有当前税款报解中转环节多和汇算渠道不畅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每笔税款从征收到入库需经过纳税人、征收机关、商业行经收处、商业行管辖支行票据交换所,然后再划到县级人行国库部门,一般最少需经5个环节,需时4—7天,入库速度慢。
“错”,是指税款入库过程中的差错时有发生,入库质量不高。“分税制”实施后,中央与地方、省与地方共享税种较多,分成、返还比例计算较多,业务量增加,易造成税款入库过程中发生串科目、串级次的差错。而且目前基层征收机关票证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在实际工作中,漏税种名称、错税种代号、一票多税等差错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款入库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涉及到社会经济中的多个环节、多个单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有力的综合治理,方能得以解决。
(一)加大宣传力度,治理好税款征收入库的“大环境”。利用各种可能的形式,加强国家税收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条例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强化全民法制观念,树立全民依法主动纳税意识,督促各个单位摆正国家利益与自身利益的关系,树立全局观念,减少税款征收、入库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这是确保税款足额征收、及时入库的基础。
(二)加强税收征管。一是依法治税,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深入进行税收大检查,减少税款征收环节中的“跑、冒、滴、漏”。二是强化票证管理。要规范票证填写,保证票证要素齐全、准确;在填写票证时一定要注明缴款日期和限缴日期,不得填发过期税票或远期税票,发挥票证对纳税人的法律约束力。
(三)强化国库管理。各级国库部门有监督税款及时入库的职责,而且在税款从征收到入库的诸多环节中,国库部门监管涉及的环节最多。因此,强化国库管理职能势在必行。
1、完善国库制度。现行的一些规定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对国库切实开展监督税款入库工作的要求,需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如对商业行经收处延压税款的处罚所规定的罚款比例过低,不能起到警戒处罚的作用。
2、改革库款报解方法。建议实行“移卡清算、直达入库”的库款报解方法。国库经收处报解的税款直接寄送县支库,由县支库通过同城票据清算与商业行管辖行直接清算,划转资金。这种作法的可行性和减少税款入库中间环节、加快入库速度、防止人为占压税款、便于国库部门对经收处监督管理等优点,已得到一些地区的实践证明。同时还要加快库款处理的电子化,建立电子网络,利用微机联网通讯来报解税款和传送报表,减少税款在途时间,以加快入库速度。
3、加强对经收处的监督力度。国库部门要经常、深入地对商业行经收处的税款报解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作法要及时指出、限期纠正,对情形较严重的,要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切实减少税款被积压、延解现象的发生。
4、做好与征收机关收入数字核对工作。要分级次、分税种、分征收机关定期及时与征收机关核对收入数字,对发现的差错及时查找,本着“谁错谁纠正”的原则进行纠正,确保收入数字统计的准确和一致。
(四)加强财、税、库、行之间的密切配合。财、税、库、行要采取各种方式,密切配合工作,如国库、银行参与税收大检查;组织财、税、库、行联合小组对经收处工作进行检查与辅导;定期召开财、税、库、行联席会议,及时交流信息等。几家携手努力,共同做好税款征收入库工作,以确保国家预算得以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 方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