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召开的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联合23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组织实施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神农计划”的建议。在此前后,三九神农集团、新希望神农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烟厂、民星企业集团、安康集团、恒泰集团、中实集团、上海市食品(集团)公司等国内知名公司和企业集团在投资农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大中型工商企业直接投资农业对我国农业发展无疑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新现象。近半年多来,有关政府部门、教学研究单位以及大型工商企业为此多次召开研讨会,总结经验、商讨对策,各方面都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这一事物的发展。
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动因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原因分析,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改革以前,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和工业的联系只有通过指令性计划和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才能实现。改革以来,工农之间原有的联系渠道和手段逐步弱化甚至消失。这样,在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和产业组织方式方面,由亿万农户组成的“第一车间”与作为“后续车间”大工业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缺少具有法人地位和具有支持作用的中间经济载体。农户分散、小规模的经营无法有效地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对接,无法与现代化的大工业对接,无法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和进行生产环节的利益补偿,现在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说正是为改变这种状况应运而生。
大中型工商企业大规模投资农业突破了我国农业投资领域某些传统的观念。我们通常认为农业投资收益低、风险大,因而排斥商业性经营。从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实践看,上述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农业可以分为公益性农业和经营性农业,工商企业可以在经营性农业中大显身手。虽然农业从总体上看投资周期长,自然风险大,但是不少企业的实践证明,第一产业的多数项目如果按现代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其效益往往要高于第二、第三产业,倘若与二、三产业有效连接,所产生的综合效益与长远效益正是大型工商企业追求的目标。从大中型工商企业的角度看,农业得到国家重点保护,在税收、贷款、资金融通和外汇调剂等方面都享受比较优惠的政策,尽管投资周期长,但投资成本小,收益稳健。
当前我国农产品供求趋紧状态也为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提供了契机。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上扬,农产品市场供求偏紧,而且这一趋势短期内似乎还不可逆转。我国农村市场潜力巨大,农业领域在不少方面仍存在市场空白,存在不少的投资空白。而工业领域已形成竞争格局,没有太多的回旋余地。企业家们意识到中国农业是一个潜力很大而且具有长期稳定回报的投资市场,谁先进入谁先受益,尤其对那些并非追求短期暴利而以增进长期市场份额为投资宗旨的大中型工商企业来说,更是敏锐地看到了这一投资机会。
从国外经验来看,农工商一体化或者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产业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不论是实行资本主义大农场的经营方式的国家还是实行小规模经营的国家,农工商一体化都非常发达。从这一点看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基本方式和特点
目前以农产品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工商企业与农户的连接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农产品的一次性买断,即单纯的购销关系,这种形式往往随市场需求的波动而呈现不稳定。二是买卖关系加一些服务,这种形式相对前者较受农民欢迎。三是与农民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这些企业多半实行全方位服务,用保护价的方式承担市场风险,以提供投入、无偿服务、优惠供应和产品加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利润返还,保证生产发展和农民利益。四是企业购买集体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实行企业化经营,这是最受农民欢迎的形式。
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方式尽管多种多样,但存在一些基本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入农业,实现农业生产集团化。如对影响资源产出水平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要素生产部门,采取兼并、联合、重组、新建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用现代化工业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定向投资、定向研制、定向开发、定向使用,从生产、包装、销售、质检到实际操作系列推开,提高资源产出水平。
第二,把市场运作规则引入农业,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和科技成果商品化,推进农业市场化。农用生产资料假冒伪劣、价格失控、供应短缺是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户极为关注的三大难题,现有单一功能的生产销售组织或一般中小型企业对此无能为力。超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建立从上到下的、从生产基地到亿万农户的连锁销售网和服务网,在全国建立农资连锁保真店,可以使农民在保真店买到货真价实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生产资料,可以获得专业技术培训和市场经济信息。企业集团可以通过连锁店掌握农业信息,推出各种配套产品。
第三,将科学技术引入农业。我国现行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受到整个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主要靠有限的财政支持维系,与农户之间的联系脆弱,科研成果转换缓慢,如果不引进新机制,这种状况很难改变。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选择高科技含量、高资金回报率的项目,而农业科研院校又有一大批市场前景看好的科研成果缺少转化的途径和载体。大型企业集团与农业科研院校实行广泛的密切联合,在充分协商合作的基础上采取工业化的管理办法,建立或兼并研究机构、实验基地,形成企业自身的现代技术推广体系。
引导和推进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政策探讨
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在我国目前还是一个新事物,可以说是方兴未艾。如何制订合适的政策,正确引导其健康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政策引导方面,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在尊重市场、尊重现代企业经营原则的前提条件下,创造出适合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宽松条件。
在财政政策方面,建议建立大企业开发农业的专项资金。我国耕地受自然侵蚀(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现象)很严重,大企业对环境的治理能力虽然较强,但也需专项资金扶持。对有治理任务的开发区可考虑无偿拨付一定的治理费。在税收政策方面,应进一步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农业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土地政策方面,应允许农牧用地进入经营状态,明确土地机器等附属物的经营产权,使土地资源通过承包、租用、转让、有限买卖等多种方式,能够与金融资本之间顺畅衔接,从而打通资金进入农牧业的渠道。
在贸易政策方面,应健全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市场,打破垄断,赋予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以外贸进出口权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
在金融政策方面,银行贷款应当优先流向和支持有经济实力和资产抵押能力的大农牧业发展商,以确保投资回报率和资金回收率。同时赋予有条件的企业以国内和海外融资权,积极创造条件推出农业上市公司。
在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应通过存量资本调整,有重点地促成一些跨省、跨国的超大型农业企业。通过国家政策倾斜,使这些企业在农业的各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形成市场经济的国有主体,成为国家宏观调控可操作的对象。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