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针对所属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罚没款坐支、挪用、挥霍浪费严重等违法违纪问题,从1994年起,在县财政局的协助下,从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入手,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基层单位财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1994年1月1日,夏邑县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具体包括财务开支、车辆、固定资产、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等五项20条。明确规定:各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由局行管股统一管理,严把“五关”。一是各项收入及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二是经费开支实行集权管理,一支笔审批。金额较大的开支和有争议的开支由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共同商定,或提交局党委审定。三是现金会计对报销单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报销。四是实行月终局主管会计复审制度,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问题和建议。五是对每月审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纠正。
(二)设置基层单位会计,明确会计职责。为了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方面的作用,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决定》,要...
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针对所属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罚没款坐支、挪用、挥霍浪费严重等违法违纪问题,从1994年起,在县财政局的协助下,从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入手,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基层单位财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1994年1月1日,夏邑县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具体包括财务开支、车辆、固定资产、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等五项20条。明确规定:各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由局行管股统一管理,严把“五关”。一是各项收入及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二是经费开支实行集权管理,一支笔审批。金额较大的开支和有争议的开支由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共同商定,或提交局党委审定。三是现金会计对报销单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报销。四是实行月终局主管会计复审制度,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问题和建议。五是对每月审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纠正。
(二)设置基层单位会计,明确会计职责。为了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方面的作用,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决定》,要求从《决定》下发之日起,凡有收支业务的股、所、队、室一律设置会计岗位。其主要职责一是根据会计制度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记帐、算帐、报表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晰,并按期报帐。二是严格按规定把应收的钱收上来,并合理安排支出。三是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四是审查应缴财政预算收入和其他收支的来源、运用是否合理;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而单位领导人坚持要办的,会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不报告而执行的会计人员负有连带责任。五是运用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另外,明确规定,各基层单位会计不准由单位领导兼职或代办会计业务,其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均由局党委决定,基层单位无权撤换。会计人员的调动或离职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否则不准离岗。
(三)培训会计人员,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基层公安部门财务工作的特点,夏邑县财政局有关同志会同公安局财务管理人员联合编写了实用性强、便于操作的公安局基层单位会计培训班辅导资料,并对会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目前公安基层单位会计工作按照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过到了“五统一”,即统一会计帐簿、记帐凭证和记帐方法;统一收支科目和核算内容;统一月报表和报送时间;统一考核、审计和奖惩办法;统一会计职责和会计交换,档案保管等事项。
(四)建立内审机构,完善监督机制。该局建立了内审机构,规定每月对基层单位会计报表审核一次,会计人员过关与否与其工资挂钩,达不到要求,暂停发工资;每半年对各项帐务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迁就过关。同时,从财政局聘请了一位会计师任该局的会计工作顾问,具体负责会计理论指导和帐务辅导等。
(责任编辑 李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