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经济》杂志1996年第3期发表社科院财贸所“关税研究”课题组的文章认为,过去人们担心降低关税率会减少国家关税收入,进而影响财政收入,实际上,关税水平过高,恰恰不利于关税收入的增加。因为从我国进口商品结构来看,作为关税收入税源的主要商品,都不是国内不能征税或不能满足供应的必需品,因此这些商品具有很大的供给弹性,加上国内产品的替代效应,税率过高很容易抑制进口量,从而消灭税源,减少税收。根据我国目前的关税水平,降低关税税率,从而促进进口以扩大税源,才能保证关税收入增加。当前影响关税收入的主要矛盾是税基太窄,而不是税率低。税基窄又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方面是过去制订的关税减免措施过多过滥;另一方面是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增长过快,其中有不少形成事实上的偷漏税。今后要研究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主要思路是,清理减免税优惠,停止不合理的减免税措施,逐步对三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减少各种过时的“超国民待遇”。另外,对加工贸易方式中存在的事实上的偷漏税行为,要加强海关监管和银行监督;对正常的加工贸易发展,要给予产业政策引导,做到有所扶持,有所限制,有所禁止,使加工贸易方式健康发展。(尚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