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一直被视为奇迹。创造这一奇迹的关键是党和政府对粮食问题的高度重视。然而,方面由于人口多,耕地少,农业基础设施老化,科技进步慢,灾害频繁,制约了粮食的供给;另一方面,工业化速度快,非农人口猛增对粮食的需求增长很快,使“米袋子”的问题日益紧张和突出。为解决这个矛盾,关键是从各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不断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
财政再困难也要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
从1985年至1994年,是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十年,也是财政困难加剧的十年,又是粮食生产波折最多的十年。我国粮食产量从改革开始至1984年创纪录后,随即出现了低水平的粮食过剩——农民卖粮难,粮食生产开始出现了一系列较大的波折。
为了保护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国家从1985年起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1)设立“粮食贴息贷款”,重点扶持粮棉集中产区搞好粮棉的加工、转化,从1985年到1994年,每年安排1亿元贷款,中央财政平均每年安排近2000万元贴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卖粮难问题,“八五”期间,这项资金转用于支持粮棉生产。(2)设立“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粮专资金”),“七五”...
中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一直被视为奇迹。创造这一奇迹的关键是党和政府对粮食问题的高度重视。然而,方面由于人口多,耕地少,农业基础设施老化,科技进步慢,灾害频繁,制约了粮食的供给;另一方面,工业化速度快,非农人口猛增对粮食的需求增长很快,使“米袋子”的问题日益紧张和突出。为解决这个矛盾,关键是从各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不断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
财政再困难也要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
从1985年至1994年,是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十年,也是财政困难加剧的十年,又是粮食生产波折最多的十年。我国粮食产量从改革开始至1984年创纪录后,随即出现了低水平的粮食过剩——农民卖粮难,粮食生产开始出现了一系列较大的波折。
为了保护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国家从1985年起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1)设立“粮食贴息贷款”,重点扶持粮棉集中产区搞好粮棉的加工、转化,从1985年到1994年,每年安排1亿元贷款,中央财政平均每年安排近2000万元贴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卖粮难问题,“八五”期间,这项资金转用于支持粮棉生产。(2)设立“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粮专资金”),“七五”期间至“八五”期间,国家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0%,地方负担60%)用于支持粮食生产。(3)设立“喷灌贴息贷款”。从1985年到1994年,每年安排4000万元贷款,中央财政负担贷款利息补贴,支持发展喷灌事业。(4)财政支农资金向产粮大县倾斜,从1990年到1992年,中央财政对全国粮食产量最高、对国家贡献最大的13个县,每年各投入200万元支农周转金,支持其财源建设,以改变其面貌。
用财政资金引导多渠道资金增加投入
在我们这样一个正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面临很多困难,一方面国家财政无力拿出更多的资金满足发展粮食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低,包括农村集体和农民在内的各种投入渠道都存在着非粮趋向。因此,国家财政的有限投资,不能单纯作为一项资金投入,还应当把它作为一个政策杠杆,引导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投入粮食生产。
1、引导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农民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设立“粮专资金”之初,就提出了多方配套的政策要求。“七五”期间,加强建设1037个基地县,各级财政共安排“粮、专资金”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地方财政配套30亿元),启动乡村集体投资21.95亿元,农民家庭投资21.66亿元,农民投工投劳12.15亿个工日,按每个工日折款5元计算,折款达60.75亿元。也就是说,财政每投入1元,就相应吸引集体、个人投入2元。从“八五”开始,进一步完善了“粮专资金”的配套投入机制,调动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八五”一期规划(1991年至1993年)实施后,地方各级财政超额完成配套任务3.6%,投资比率为中央财政投入1元,乡村集体投入1.325元,比“七五”期间提高了0.225元;在1994年编制的“八五”二期规划(1994年至1995年)中,这个投资比率又有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投入1元,乡村集体投入1.357元。
2、与银行协调,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粮食生产比较利益低,自然灾害对其丰歉影响大,银行对农业贷款不能不考虑这些问题。因此,要增加信贷资金投入粮食生产,必须有两个积极性,既要有银行的积极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财政通过补贴专项贷款利息的办法,就把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大增加了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以喷灌贴息贷款为例,中央财政1985—1994年累计支付贴息1.28亿元,配套银行贷款投放额达14.43亿元,其中60%直接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又如粮棉生产贴息贷款,中央财政1985—1994年累计支付贴息1.67亿元,配套银行贷款投放额近35亿元,其中60%直接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平均投入1元财政贴息就有16.75元银行贷款共同投入粮食生产。
3、支持产粮地区农民和财政“双脱贫”、“双致富”,提高其增加粮食生产的投入能力。产粮地区农民收入低、财政困难阻碍了当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也制约了进一步增加粮食生产投入的能力。为了促进克服这些困难,1990—199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扶持产粮大县财源建设周转金7500万元,促使省级和县级财政相应配套投入1.5亿元。由于资金投入增加,开辟了财源,产粮大县的财政自给能力和向农业的投入也有所提高。
上述几方面的资金主要用于推广农业、农机新技术,整修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扶持粮食加工、转化,取得了显著效益。仅粮专资金扶持的一千多个县,1986—1994年累计增产粮食2050亿斤,形成450亿斤的粮食有效生产能力。一些制约粮食生产的“瓶颈”得到治理。
财政支持粮食生产任重而道远
1993年,我国粮食生产突破9000亿斤大关,达到9130亿斤。到本世纪末,要基本满足人口增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实现小康的要求,粮食总产必须达到1万亿斤以上。从我国资源潜力和农业技术保障条件等因素分析,达到这个目标难度很大,财政的压力更大。为保证今后每年增加1000亿斤粮食,国家必须下大决心增加农业投入,确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只有措施得当,特别是资金投入有保障,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首先,必须按《农业法》的要求保证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逐年有较大的增长,并做到支农资金向粮食生产倾斜;其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预算外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农民个人资金投向粮食生产;其三,必须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资金供给;其四,必须有一定的法令,一定的方式、途径,从商业银行的存贷余额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其五,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要继续协调,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把从1994年起到1996年止,每年安排50亿元贷款,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17亿元左右贴息资金的措施落实到位,扶持500个左右的粮食大县发展经济;其六,要开辟新的筹资渠道,从社会资金中筹集一部分支持发展粮食生产。总之,国家的“钱袋子”再紧,也必须舍得拿出资金向农业投入,只有这样,“米袋子”才有保证。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