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在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的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宏观调控目标是: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率32%左右;
——全国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10%左右;
——货币发行量控制在1000亿元;
——中央财政收支差额比上年减少50亿元,国债发行1952亿元;
——外贸进出口总额2810亿美元;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
——城镇新就业70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50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