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威海市从5月4日起,历时4个多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地开展了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据统计,截至9月15日,全市共查出私设“小金库”单位58个,违纪金额416.9万元。从这次清查情况看出,目前“小金库”问题仍然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现就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作些分析。
通过清查发现,“小金库”的收入五花八门,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以下几个问题带有普遍性:
一是在工业系统中截留或转移各种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出租收入、残次品和边角废料收入、逾期押金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销售不动产收入、股票发行费收入等。如某工业企业将1993—1995年销售边角废料收入3.1万元全部列入食堂帐内,用于职工福利开支。再如某单位将对外开放的舞厅出租收入17.3万元全部列入工会帐内,用于工会经费支出。据统计,这种转移收入占全市工业系统查出“小金库”金额的80%。还有的单位将收取的回扣、佣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转移到职工技协或其他帐目。
二是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截留或转移各种收费及罚没...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威海市从5月4日起,历时4个多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地开展了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据统计,截至9月15日,全市共查出私设“小金库”单位58个,违纪金额416.9万元。从这次清查情况看出,目前“小金库”问题仍然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现就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作些分析。
通过清查发现,“小金库”的收入五花八门,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以下几个问题带有普遍性:
一是在工业系统中截留或转移各种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出租收入、残次品和边角废料收入、逾期押金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销售不动产收入、股票发行费收入等。如某工业企业将1993—1995年销售边角废料收入3.1万元全部列入食堂帐内,用于职工福利开支。再如某单位将对外开放的舞厅出租收入17.3万元全部列入工会帐内,用于工会经费支出。据统计,这种转移收入占全市工业系统查出“小金库”金额的80%。还有的单位将收取的回扣、佣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转移到职工技协或其他帐目。
二是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截留或转移各种收费及罚没收入。如某机关单位将1993—1995年收取的职称评审费、教材资料费等共计28万多元,全部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除了用于正常的职称业务培训支出外,用于职工过节分发食物、生活补贴及招待费开支就达6万多元。再如某机关以为企业办案、单位赞助等名义,1993年以来累计向有关企业和单位收取办案费、赞助费等35.8万元,全部存入“小金库”帐户,用于购买工具车及发放职工奖金、出勤补贴等支出。另有一种情况是,某些行政事业单位将自己的招待费、会议费及日常支出转移到下属经济实体中去,抵顶实体应上交的收入。
三是利用收据设立“小金库”。由于票据管理不严,有的单位自行印制或购买收据,以此将应纳入财务总帐内的利息、投资分红、广告收入、职工培训收入及会费收入等私存私放,胡花乱支,逃避监督。如某企业以普通收据将1993—1995年职工调离收取的所谓职工培训费总计13万多元全部列入工会帐内。
四是商业系统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单位不将包装物收入入帐。如在市直检查的5户此类单位中,有3户未将啤酒瓶销售收入2万多元作为其他收入入帐,而作为职工加班费支出。
“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主观原因主要是一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党中央、国务院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己主义、本位主义观念膨胀所造成的。从客观原因分析有这样两条:一是有关部门查处不严。虽然法规条文规定十分明确,但是处理违纪问题时,由于各种原因,往往是“只对事不对人”,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缺乏应有的经济、行政处罚,个别领导甚至“易地为官”,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纪者的气焰。二是监督约束机制尚不完善。一方面,有的单位根本没有财务管理制度,领导一人说了算,造成了管理上的漏洞。另一方面,现在的票据各种各样,给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有的单位乘虚而入,在票据上作文章,私设“小金库”。
要彻底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就必须抓住根本,抓住重点,堵住源头,把上述容易产生“小金库”的环节作为我们今后查处的突破口,将私设“小金库”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与此同时,还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防范。其一,各级各部门要把清理检查“小金库”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来抓,要同开展反腐败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企业和单位法制意识,特别要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私设“小金库”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应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其二,要严肃财经法纪,纠正对“小金库”问题处理偏宽的倾向。对“小金库”问题处理上的失之过宽,实际上是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纵容和鼓励。因此,各级政府和财政、税务、审计、大检办等经济监督部门要统一政策,密切协作,步调一致,做到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决不心慈手软,敷衍塞责,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自1995年5月4日国务院《通知》发布之日起,凡违反规定继续私设“小金库”的,一经查出,要从重处罚,必须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其三,完善票据管理制度。针对目前票据管理比较混乱的状况,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配合,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尽早对各类票据的印制、发售、使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和单位行为,防止各种票据满天飞。其四,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应当看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会计的监督职能日显重要,但是目前这项职能不但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且不断弱化,会计往往只重核算,而忽视监督,很多单位财会人员被动地执行领导的违纪指令,更有一部分会计人员为“小金库”的设立出谋划策。针对这种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对会计人员加强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对那些经培训仍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要坚决撤换。其五,银行部门要很好行使监督职能,对开户许可证的办理、资金往来款项的收付等方面要严格手续,加强审核,这也是杜绝“小金库”产生的一个重要措施。
(责任编辑 吴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