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大连市乡镇财政不断发展壮大,职能作用也在逐渐增强。但是,应当看到,乡镇财政仍是市财政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目前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还不规范,一些区、市、县在财力划分上,存在弱化乡镇财力的现象。二是税务机构分设后乡镇财政与地税机构在工作中还不够协调。三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加大,“吃饭”不保,困难重重。解决乡镇财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搞好乡镇财政建设,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财政部门也要专题研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体制。按照新财税体制的要求,各区市县目前已制定了对乡镇的财政体制,但通过对“北三市”了解情况看,仍是旧体制的延续,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要进行调整。总体上说,确定区市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要保证乡镇经常性支出的需要,摒弃过去财政常用的“基数法”,采用“零基”的办法,核实1994年必保的财政支出,将行政经费、教育支出、农林水事业费、抚恤社救等作为标准支出,同时核定1994年财政收入能力,即1994年按分税制各项改革措施全部到位应得的财力,支出...
改革开放以来,大连市乡镇财政不断发展壮大,职能作用也在逐渐增强。但是,应当看到,乡镇财政仍是市财政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目前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还不规范,一些区、市、县在财力划分上,存在弱化乡镇财力的现象。二是税务机构分设后乡镇财政与地税机构在工作中还不够协调。三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加大,“吃饭”不保,困难重重。解决乡镇财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搞好乡镇财政建设,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财政部门也要专题研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体制。按照新财税体制的要求,各区市县目前已制定了对乡镇的财政体制,但通过对“北三市”了解情况看,仍是旧体制的延续,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要进行调整。总体上说,确定区市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要保证乡镇经常性支出的需要,摒弃过去财政常用的“基数法”,采用“零基”的办法,核实1994年必保的财政支出,将行政经费、教育支出、农林水事业费、抚恤社救等作为标准支出,同时核定1994年财政收入能力,即1994年按分税制各项改革措施全部到位应得的财力,支出标准同财力的差额作为上解与补贴的依据。
第二,在收入增量分成上,要有利于调动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尤其注意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坚持对不同的乡镇确定不同的财政体制。
第三,要对贫困乡镇进行倾斜。目前,大连市确有一部分财政困难乡镇,突出表现在财政入不敷出,缺口较大,维持政权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正常经费开支得不到保证,拖欠教师工资和机关干部工资现象严重。各区市县在确定对乡镇财政体制时,对贫困乡镇要适当倾斜,在财力的划分上,贫困乡镇可以少上解或者不上解,以满足其最低支出需要。同时要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贫困乡镇,可以研究收入全留的办法,其差额由市财政和县级财政采取适当的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解决,缓解贫困乡镇财政困难,平衡地区差别,缩小各地公共服务差距。各贫困乡镇要改变“等、靠、要”的观念,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注重生财、聚财、用财,提高乡级财政自给率,促进经济上台阶,促进农村脱贫致富。
(二)健全乡镇财税机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镇政权的稳定和经济发展需要乡镇财政的发展壮大,乡镇一级财政机构必须加强。乡镇一级财政与地税机构设立,应采取财税合一的机构,成立乡镇财税所,负责全乡镇的税收征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乡镇财源建设。乡镇财政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大力培植乡镇财源上来,要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走出一条乡镇财政建设的新路子。一是努力发展乡镇企业。要依托农业基地,发挥资源优势,提高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企业和项目,帮助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创名优产品,逐步形成稳定的税源和一批纳税大户。二是发展效益农业。各级财政要从政策、资金、信息等多方面支持效益农业发展,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农业税的稳定增长创造条件,并积极扶持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三是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农村市场培育、小集镇建设以及为生产生活服务的行业予以扶持,并结合本地实际,发展第三产业以增加乡级财源,增加乡镇财政收入。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