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全民的纳税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湖南省东安县建立了严格的反欠税机制。其主要内容有:
(一)税收征管坚决依法办事,纳税人必须依法足额纳税,严把税收减免关,违规减免者坚决从严查处。
(二)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若征收机关不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其损失部分由责任税务专管员、征收机关正副领导分别负担2%、1%、1%,从其工资中扣除上交财政,并由审计、财政、监察、税务等部门联合检查执行。
(三)若纳税人、扣税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交纳或解缴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而逾期未缴者,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或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交税款,直至税款缴清,同时,清收并停止供应发票。
(四)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经济实体有欠税的,由征收机关开出扣款委托书,县财政局协助从其经费拨款中扣缴税款。
(五)单位购买专控商品时,必须由征收机关开具无欠税的证明后,财政部门方可办理手续。
(摘自零陵地区财政信息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