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各地出现的乱收费现象,不仅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难怪人民群众把乱收费以及乱罚款、乱涨价一并称之为“野马”。为了训服这匹“野马”,各地想了许多办法。
要收费先过审批关
为了防止收费过多过滥和重复收费现象的发生,贵州省明确规定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得到审批后才能执行,并且将审批的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对于行政性收费,由于它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其项目的设置和标准的制定要向财政、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全省统一执行的事业性收费,由省一级主管部门向省财政、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执行,重要的事业性收费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中小学学杂费、医疗收费等;限于一个地区范围内的事业性收费,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财政、物价部门向省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对一些地方举办培训班等临时性的事业性收费,可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授权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核批。
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工作中,坚持收费项...
近年来在各地出现的乱收费现象,不仅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难怪人民群众把乱收费以及乱罚款、乱涨价一并称之为“野马”。为了训服这匹“野马”,各地想了许多办法。
要收费先过审批关
为了防止收费过多过滥和重复收费现象的发生,贵州省明确规定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得到审批后才能执行,并且将审批的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对于行政性收费,由于它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其项目的设置和标准的制定要向财政、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全省统一执行的事业性收费,由省一级主管部门向省财政、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执行,重要的事业性收费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中小学学杂费、医疗收费等;限于一个地区范围内的事业性收费,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财政、物价部门向省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对一些地方举办培训班等临时性的事业性收费,可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授权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核批。
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工作中,坚持收费项目的设置和标准的制定,必须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对某个部门自行出台的规章一律不作为审批的依据。1993年8月以来,贵州省通过审批和清理收费立项,共取消118项149种不合理收费,净化了收费项目,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
不使用统一票据的收费将被取缔
多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多头管理是造成乱收费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治理收费票据管理上的混乱,黑龙江省从1991年9月1日起,对全省非经营性票据进行了统一管理,对不使用统一票据收费的,坚决予以取缔。收费票据统由省财政厅收费集资管理站指定印刷厂印刷和管理;各地所需票据按级次向上级财政部门领用;使用票据的收费单位持本单位证明和收费文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经审查核准领取财政部门发放的《票据准购证》,凭证向财政部门购买。为了严格票据管理,黑龙江省还对已发放的准购证实行年审制度,未经年审的准购证无效,对于收费单位撤消、合并和收费项目取消的,将其准购证马上收回。同时在票据发放上还实行了验旧领新的办法,收费单位购买票据时,要携带使用过的票据,对用过的票据进行审验,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违纪问题,对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罚,改正后方可卖给新票据。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通过审核票据制止的乱收费已有100多项。收费票据的统一,不仅规范了单位的收费行为而且使企业和广大群众抵制乱收费有了依据。
将收费资金锁进预算的笼子
为了避免单位乱花乱支收费资金,从而有效制止乱收费,云南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行政性收费一律纳入预算管理,并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和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分批公布。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收费收入上缴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季或按月核拨给单位一定数额的经费,以保证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需要,单位实施行政管理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单位向同级财政综合部门申请补助。同时云南省还注意帮助单位解决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后的实际困难,如证照类收费,有的地州市对支付印制费确有困难的单位,借给部分资金,解决短期周转困难。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1至3月份,云南省省级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达210万元。
违规者要受到处罚
治理乱收费除了要严格事前的收费管理外,还要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这样才能最后杜绝乱收费。湖南省把治理乱收费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去年6月省财政厅和省纪检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行政性收费收支情况大检查,通知对检查的范。时间、内容和重点作了明确规定。检查方法采取单位自查、地市复查、省组织地市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不按规定上交行政性收费收入,不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除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以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外,还采取停止供应收费票据,会同物价部门取消其收费项目,通报批评,停拨经费,停批购买控购商品和自筹基建等措施予以惩处。这次检查,全省共查出违纪金额4134万元,其中收缴财政2862万元。检查结束后,又召开了收费检查总结表彰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了表彰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