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岳阳市的市、县财政都遇到了较大困难,有好几个县不能保证正常支付。1994年按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全市共需增加工资支出2.4亿元,相当于市财政收入的48%,市财政深感不堪重负。另一方面,这个时期全市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十分严重,其收费规模之大,摊派花样之多,在该市也是空前的。据市直255个科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调查,1992年1月至1993年8月,各种收费共2.1亿元,如果加上其他方面的收入,预算外收入规模更大。这种情况使岳阳市财政局认识到,要缓解岳阳财政困难,振兴岳阳经济,必须下决心治理“三乱”,实行全市收费统一管理。
为了真正把分散在社会上的各种收费资金收归财政统一管理,岳阳财政局根据以往清理“三乱”的正反经验,向市政府提出了成立“收费管理局”的建议。市府认为,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统一管理收费,按财政政策规范收费项目,再从集中的收费资金中合理统筹一部分,不仅可以消除“谁收费谁使用”的弊端,弥补政府行政经费的不足,还可调度部分财力用于急需的建设开发项目。1994年4月,市政府决定成立“岳阳市收费管理局”,归口市财政局。其主要职能是:(1)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确定各种收费的性质,并依法组织收取行政性收费。(2)会同物价部门负责审核、上报本地区新增加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3)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的制定、印制、监制、发放、检查和管理,确定各执收单位收费所支付的成本费用。(4)督促事业单位按时将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收入存入财政代管专户。(5)进行收费稽查,处理或督促处理收费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岳阳市收费局进入正式运转之后,在清理整顿基础上,实行收费管理“五统一”。
第一、统一征收原则。要求一切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行政收入,包括各专项收费,各种基金全额上缴收费管理局,所有事业性收费收入一律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所有预算外资金(不含行政性收费收入),统一由市收费管理局计征政府调节基金。
第二、统一票据管理。凡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收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自制、涂改和转让票据,不准扩大票据使用范围,违反者除没收所得外,对责任人以必要的处分。
第三、统一征收办法。市收费管理局组织收费时,可采用直接和委托代收两种方式:对涉及全市范围、数量较大或一次性收取的费用采取直接征收;对专业性较强、长期收取及小额分散的收费,除特殊情况外,采取委托代收的办法。委托代收时,收费管理局向受托单位签具委托书,执行单位履行执行职能时,须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委托书”一并亮出,收费方可有效。
第四、统一奖惩制度。对认真执行财政政策,完成任务出色并超过征收基数的单位,根据其合理超收的额度给予奖励,对于隐瞒、拖欠,坐支、挪用行政性收费以及转移资金,逃避专户储存的单位和徇私舞弊的个人,给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诉诸法律,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统一收支计划。岳阳市推行收费统一管理首先是从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下的主要领导部门做起的,这些部门主动接受收费管理局的经费审核和定额管理,该上缴的上缴,该专户储存的存入财政专户,为基层作出表率。为全面推行这项改革,还成立了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等部门参加的监督管理网络,实行必要的制约措施,包括扣拨预算内经费、从开户银行直接划转、取消会计达标资格等。
一年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专户储存收入比上年增长了37.5%,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二次分配领域分配不公的问题,不仅有效地缓解了财政困难,也使乱收费现象基本得到遏止。目前,湖南省财政厅正在推广岳阳市实行收费统筹管理的经验,力求在深化财政改革,控制行政经费过快增长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