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国有资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研究制定了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章程、制度;积极开展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试点工作;加强了产权交易管理。但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尚未理顺,管理体制不健全;资产评估多头管理;产权交易行为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不理想。对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企业制度创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十分重要。目前,国家与企业产权关系尚未理顺,国有资产委托经营关系还不很清晰,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机制与企业改革还不适应,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考核制度有待建立。这些问题都必须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加以解决。现在,国家对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思路已经明确。我们应从理顺国家和企业的产权关系入手,积极探索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合理形式和途径。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分层管理的新体制。主要是探索如何坚持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统一、完整,将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分离,实行政资分开,探索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和分开监管的有效途径;对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如何真正实行政企分开,确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同时落实国家作为出资者对企业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及收益权;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构建中间层次的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并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对这个问题,应当持积极慎重的态度,既要考虑国有资产的统一完整的综合管理,又要逐步实行分级和分部门委托监管;既要积极稳妥地建立一些国有资产的经营性公司;又要防止政企不分的翻版公司。二是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企业改革的要求,对127家试点企业中有条件的实行集团公司规模经营,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积极参与企业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的改制、改组、改造等工作,研究国家对企业投资控股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形式。对授权投资机构未明确的企业国家资本由国资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行使所有权管理职能。三是要认真理顺国家与企业产权关系,加强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制改造中产权管理工作,维护好国有股权益。
第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抓好清产核资工作。江苏省还有60%的企业未进行清产核资,今年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清产核资政策,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任务。二是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统计体系和统计方法,完善产权登记办法,掌握国有资产变动情况,搞好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分析,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资产评估规范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国务院91号令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对评估机构要统一归口管理,严格审批,规范评估行为。要加强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工作,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按照国家资产管理局有关国有资产及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文件规定,依法界定,对侵占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依法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运营。《监管条例》是和《转机条例》相配套的重要法规,是现阶段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的重要举措。当前,要重点抓好四点:一是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管条例》精神,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强化舆论宣传,使全社会都能了解、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促进《监管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根据《监管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贯彻《监管条例》的实施办法。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国有资产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认真查处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三是要履行好《监管条例》赋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责。各级计经委、体改委、财政和经济主管部门要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在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尚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管条例》的要求,切实负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四是要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五是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逐步理顺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关系。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提出要“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交的分配制度”,明确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的方向。这一点西方国家都有成功的经验。国有资产不参与分红实质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财政和国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既要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又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求各级政府要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抓这项工作。要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的责任。要支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办事,协调好国资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切实发挥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的职能作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和密切协作。各级财政、计经委、体改委、外经委、土地局和经济主管部门等部门要主动协助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在产权多元管理向专业管理转变过程中,一方面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继续发挥现有的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又要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对待职能转换和利益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共同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