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31日《经济参考报》刊登李义平的文章,认为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腐败现象丛生,显然是存在着体制性原因。无论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还是现代产权学派,都认为明确的产权与市场经济存在着内在联系。马克思认为,商品交换是一种“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产权学派指出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可交换的物品的价值。上述命题的逻辑必然是如果在产权不明确的条件下推行市场规则,混乱和腐败将是不可避免的。在从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一下子难以塑造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权力很容易进入市场,权钱交易难以制止。大家知道,改革过程中的经济体制,面临着如下的约束条件:第一,人们已经有了强烈的利益冲动。第二,各种规范的市场交易规则尚未建成,在两种性质不同的规则的交替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空白”。第三,某些批件、优惠的政策可以带来异乎寻常的收益,且供给有限。在这种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的人们很可能选择行贿的策略。对于受贿者来说,由于熟知各种规定的漏洞及机动余地,与行贿者达成某种默契并非难事。既然行贿与受贿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且具备着某种客观条件,此种现象的频频出现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