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宜昌境内现有湖北省直属企业12户,其中工业企业2户,非工企业10户,除湖北省医药公司枝城采购站外,均分布在宜昌市城区,拥有资产45460万元,其中工业企业16391万元,非工企业29079万元,现有职工3442人,其中工业企业2363人,非工企业979人。这些企业大多建于五六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大部分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环境,发展缓慢、徘徊不前,有的甚至逐步萎缩。1993年在宜省直企业发展速度低于地方企业,12户企业中有3户亏损,亏损额为562万元,吃掉了盈利额的41.2%。如省纺织经销公司宜昌纱布经营站过去年创利税达几十万元,而近两年连续亏损累计近百万,仅1993年亏损61万元,人均年亏损1.9万元;再如湖北钢球厂1991年前属地方企业,是宜昌市的财源大户,年创利税最高为1145万元,而1993年帐面亏损达250多万元,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
宜昌的省直企业,工业企业举步维艰,非工企业发展极不平衡。主要原因在于:
1.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一是人、财管理脱节,多数省直企业的人事关系由地方管理,企业的产权属省级部门管理,企业忙于应付不同管理层次的需要,疲于关系平衡之中。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管得过死,依旧采...
宜昌境内现有湖北省直属企业12户,其中工业企业2户,非工企业10户,除湖北省医药公司枝城采购站外,均分布在宜昌市城区,拥有资产45460万元,其中工业企业16391万元,非工企业29079万元,现有职工3442人,其中工业企业2363人,非工企业979人。这些企业大多建于五六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大部分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环境,发展缓慢、徘徊不前,有的甚至逐步萎缩。1993年在宜省直企业发展速度低于地方企业,12户企业中有3户亏损,亏损额为562万元,吃掉了盈利额的41.2%。如省纺织经销公司宜昌纱布经营站过去年创利税达几十万元,而近两年连续亏损累计近百万,仅1993年亏损61万元,人均年亏损1.9万元;再如湖北钢球厂1991年前属地方企业,是宜昌市的财源大户,年创利税最高为1145万元,而1993年帐面亏损达250多万元,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
宜昌的省直企业,工业企业举步维艰,非工企业发展极不平衡。主要原因在于:
1.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一是人、财管理脱节,多数省直企业的人事关系由地方管理,企业的产权属省级部门管理,企业忙于应付不同管理层次的需要,疲于关系平衡之中。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管得过死,依旧采取“统收统支”办法,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被挫伤,发展受影响。三是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强行“拉郎配”。在省直企业中,部分企业并入企业集团时不是在双方自愿、互利互惠原则下进行的,而是由上级领导机关为了跟形势拉配而成。由于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集团公司在管理上、服务上只是代替原企业主管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如干部调配、报表等,而在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资金筹措等实质性的服务方面出现了集团无力管,地方管不了,省里管不到的局面。
2.机制不活。一些企业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观察分析不够,应变能力差,措施不力;一些企业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缺乏灵活性的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经营观念落后,经营方式单调,企业的路子越走越窄。
3.后劲不足。工业企业设备老化,修理费增加,消耗上升,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提高。非工企业经营方式单一,经营门店、网点较少,力量单薄,自我积累、发展能力差。此外,地方政府由于财力限制和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对省直企业的发展支持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采取以下对策:
1,理顺体制。首先,从理顺人、财管理上入手。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统一省直企业的人、财管理,尽快明确省直企业的产权关系,大胆重建企业制度,还企业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本来面目,企业的经营者只对所有者负责,企业的法人代表,由企业的产权管理部门任免,企业的其他人事关系,由企业的经营决策者管理。第二,下放部分企业。对少数不便于省级管理,又难以统筹规划发展的企业,要大胆地下放给地方,由地方去办。第三,扶持发展一批。对优势企业或三峡建设配套服务的行业,实行扶持、发展并举,集中人、财、物,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建立省级替代财源和后备财源。第四,简政放权。省级管理部门对下属企业只应进行宏观控制、政策指导,对企业的经营权、分配权,不必干涉,取消利润全额上交、工资奖金下拨的管理方式,大胆地减少管理层次,放权于企业。
2.抓机遇促发展。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为在宜省直企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省直企业主管部门或总公司,要从全局出发,大胆支持、发展省直企业,帮助他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给企业一定的活力,未转轨的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向所属企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企业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应交国家的交齐后,有权分配留利。省财政每年应从预算中安排一块作省级财源建设滚动发展基金,金融部门每年从信贷计划、规模上给在地方的省直企业切一块,解决这部分企业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省直企业还须发展新项目,增设服务网点,优化结构,扩大商贸企业经营范围,在坚持一业为主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3.减少环节,充分发挥驻厂组的作用,使驻厂组真正成为省财政在各地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哨兵。首先,必须确定驻厂组的职权范围,如企业日常财务管理,企业与国家利益的分配,国有资产的处置,工效挂钩方案的审定,决算编、审等方面,均应由驻厂组负责把住第一道关口,然后由驻厂组报省财政厅审定,企业主管部门只应加强行业的宏观调控和本行业的报表汇总工作。第二,省财政厅在支工周转金、科技三项费、星火基金、技改基金等投放上,亦应要求省直驻厂组对所辖企业的用款提出建议和意见,使驻厂组能够有职有权,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第三,要保证省直驻厂组一定的周转金基数,并在工作中根据资金使用效果和企业需要逐步扩大驻厂组可支配的周转金额度。第四,企业应上交省财政的各项收入,应由驻厂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征收,上划省财政,以保证省级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减少中间环节和截留收入的弊端。第五,省直企业上交省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的比例及额度,由省驻厂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的承受能力会同省直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