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权分离”乃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的分离,而不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
现在,在我国国营企业改革面前有两个“两权分离”的方案可供选择。一个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分离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可建立起以国家为主体的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这是一种对传统的国家所有制不作根本改革,而以物价改革为重点的改革方案。一个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分离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可建立起以企业法人为主体的各种股份责任制。这是一种对传统的政企不分和产权模糊的国家所有制作根本改革,而以国家所有制改革为重点的改革方案。我国经济改革的基本模式,究竟是走哪种路子,这是我国经济改革中首先要解决的头等理论大事。目前,在我国社会实践中已出现了一些实行股份制的国营企业,同时也并存着大量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企业。社会实践迫切需要新理论的指导和新法规的规范。我国国营企业改革的成败决定着我国改革的进程,对此必须慎重。
两权分离要根据现代商品经济关系中客观存在的产权关系上的两次分离(投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的分离,企业所有权和经理经营权的分离)为内容,在民法关系和有关经济法规中划清国家、企业法人、职工集体、个人各...
“两权分离”乃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的分离,而不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
现在,在我国国营企业改革面前有两个“两权分离”的方案可供选择。一个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分离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可建立起以国家为主体的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这是一种对传统的国家所有制不作根本改革,而以物价改革为重点的改革方案。一个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分离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可建立起以企业法人为主体的各种股份责任制。这是一种对传统的政企不分和产权模糊的国家所有制作根本改革,而以国家所有制改革为重点的改革方案。我国经济改革的基本模式,究竟是走哪种路子,这是我国经济改革中首先要解决的头等理论大事。目前,在我国社会实践中已出现了一些实行股份制的国营企业,同时也并存着大量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企业。社会实践迫切需要新理论的指导和新法规的规范。我国国营企业改革的成败决定着我国改革的进程,对此必须慎重。
两权分离要根据现代商品经济关系中客观存在的产权关系上的两次分离(投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的分离,企业所有权和经理经营权的分离)为内容,在民法关系和有关经济法规中划清国家、企业法人、职工集体、个人各方的产权关系,明确规定投资者(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企业法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企业经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企业职工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能满足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密切地为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事业服务。
(摘自《经济研究》杂志1994年第3期陈颖源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