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已经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管理财政的一项基本法律,也是国家的主要法律之一。《预算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的预算管理正式纳入了法律管理的轨道,对于健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环节,预算活动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对国民经济有着直接的重大影响,在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建国以来,虽然我国宪法中对预算管理问题曾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制定出专门的预算法。实际工作中主要依据的是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尽管这些法规和规章对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起了积极作用,但毕竟是层次不高,法律约束力受到一定限制,特别是不可能规定各级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以及对政府预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等,给预算管理工作带来不少问题,甚至出现一些混乱现象,如:预算的编制程序不清;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不够明确;预算审批不够严格;预算执行不严肃。再加上人们的预算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预算批准以后,随意“开口子”、“批条子”,追加支出,截留收入,乱退库款等现象就屡有发生,使预算执行结果常常突破预算,扩大赤字;使预算监督失去强有力的制约作用。也正是由于预算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各级权力机关对各级政府预算,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的执行缺少应有的监督机制,对违反预算管理的行为难以作出必要的制裁。目前预算管理松弛,预算约束软化,预算的宏观调控能力削弱与这一点应该说有很大的关系,也是造成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预算法》就是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几十年预算管理经验、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特别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而制定的。它明确规定了各预算主体特别是各级权力机关和各级政府在预算管理上的职权,规定了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以及决算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并专门规定了预算监督和法律责任,为预算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法律规范。《预算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对于实现预算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真正做到以法治财、依法理财,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任何一项法律能否得到认真的贯彻并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执行。因此,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预算法》,全面系统地宣传《预算法》,使它能够深入人心。同时要以《预算法》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理财,共同搞好预算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模范地贯彻和执行《预算法》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一定要按照规定及时部署和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认真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依法积极组织预算收入,严格管理预算支出,加强对本级国库收支的管理;要按规定期限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经常分析研究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增收节支,努力完成预算收支任务。同时,要认真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按时编报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和决算草案;认真执行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预算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占用;合理节约地使用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完成预算任务。在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协作支持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认真努力下,只要我们真正掌握起《预算法》这一重要的法律武器,就一定能够从根本上改变预算约束软化、宏观调控弱化的状况,保证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顺利实现,促进我国经济协调、快速、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