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有六项任务:一是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在努力探索国有企业财产构成的组织形式方面:从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开始,逐步进行公司制改组。对少数盈利状况好、管理效率高、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大型企业可直接改组为国家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符合产业政策的竞争性行业的企业可改组成国家与其他多个法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行业的企业可改组为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外商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具备土地资源优势又不宜设在城市中心的国有企业,可通过搬迁改造或转产改造,建立具有新机制的新企业。对国有小企业,可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出售、租售结合等办法进行改革,也可实行股份合作制。对长期经营不善,产品无销路,资不抵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改组改造的国有企业,应依法宣布破产。对新开工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司法人负责制。积极进行非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方面,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以及民营高科技企业都要通过多种形式探索,实现产权明晰,逐步改组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私营...